2012年寧夏公務員和參公人員招考政策解答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3-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八、關于招考工作紀律
1、這次招考對報考者有哪些紀律要求?
答:報考者要認真遵守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相關紀律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
2、這次公務員招考在加強監督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充分體現“陽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需嚴格保密的事項外,凡是能夠公開、應該公開的政策規定、具體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數據等情況,都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和相關媒體公之于眾。同時,還將通過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工作監督小組直接監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新聞媒體主動監督、考生代表和家長代表重點監督等形式,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督網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這次招考對違紀違規的工作人員如何處理?
答:這次招考中,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肅查處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對違反招考工作有關法規的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調離現崗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為本次公務員招考的主考機關,不指定輔導教材,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招考公務員考前培訓班。請廣大考生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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