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樂山人事網發布時間:2012-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排序方式
本次招考的職位以縣(市、區)為單位,對條件相同的職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職位,在錄用公示合格后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和錄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23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鄉鎮機關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林業局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
負責資格初審的部門(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時間為2012年3月23日至27日。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3月23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簡章》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3月23日至28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2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樂山市柏楊東路268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確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縮減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本次招考的職位以縣(市、區)為單位,對條件相同的職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職位,在錄用公示合格后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和錄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23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鄉鎮機關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林業局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
負責資格初審的部門(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時間為2012年3月23日至27日。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3月23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簡章》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3月23日至28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2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樂山市柏楊東路268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確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縮減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