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陜西公務員招考工作室答復網友問題
來源:西部網發布時間:2012-04-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二)按照中組部、人社部等部委有關文件,從2010年開始,對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實行特設職位,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任期滿了以后有五條出路,考公務員只是其中的一條。
(三)公務員錄用的定向招考政策是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的。如從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招考公務員是根據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的文件組織實施的;基層政法機關干警培養定向招考是按照中央政法委、中組部、人社部等12部委的文件組織實施的。
另外,基層政法機關干警培養定向招考中還有部分職位是專門面向退役士兵定向報考,其中,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相關職位還可享受筆試總成績加10分的照顧政策。為了確保公務員考錄公平、公正,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允許擴大定向招考范圍。
五、基層工作經歷問題
(一)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我省對今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不再統一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具體職位要求為準。省級部門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除法醫等特殊職位外)、市級機關職位仍然要求報考人員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證之后,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單位和農村(社區)組織工作的經歷。對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服役的、自謀職業或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2年7月31日。基層工作經歷,可以累計計算。2年基層工作經歷應滿24個月。
(三)報考人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或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畢業證之前的實習、見習等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六、人民警察職位有關問題
(一)人民警察職位包括公安、監獄、勞教系統警察職位,以及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司法警察職位。
(三)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詳見《招考公告》附件4)。
體能測評時,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不超過3次。凡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七、有關說明
考生在報名時可通過職位表后所附聯系電話進行具體職位咨詢,也可撥打下列電話進行相關政策咨詢:
1.029-85582615(選調生職位)
2.029-85588750(黨群系統職位)
3.029-87291015(行政系統系統職位)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