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公考舞弊案事件回放:愛子變害子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4-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5日上午,山西長治公考舞弊案在長治市郊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犯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受賄罪,二罪并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1年零6個月;遞補考生家長賈志紅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兩年執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原檢驗師楊文芳犯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判處韓玉梅有期徒刑1年,楊文芳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1年執行。
事件回放
一審宣判后,主犯趙波,從犯吉新瑞、韓玉梅當庭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賈志紅和楊文芳同意判決結果。
3月20日,長治市郊區法院一審查明,2011年8月11日,吉林大學(微博)碩士宋江明參加長治市公務員招錄體檢時,其代號為“6-3”的血液樣本“被污染”,發生了血溶或血凝現象,導致檢驗結果異常,血紅蛋白數值僅為60g /L,遠低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的規定90g /L。
隨后,宋江明被通知于8月17日參加復檢。而就在8月16日晚,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接受了遞補考生家長賈志紅的一張存有10萬元錢的銀行卡。復檢結果顯示,宋江明的血紅蛋白數值在150g /L左右,但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在趙波的要求下,與原檢驗師楊文芳共同修改了兩份化驗單,并在原本“合格”的體檢結果前寫上了“不”。
復檢當天,趙波指使他人分3次將銀行卡取至1元后扔掉。次日,在趙波的介紹下,賈志紅向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科原科長吉新瑞行賄1萬元。隨后,賈美玉進入考察環節,賈志紅再次送給吉新瑞7000元。
2011年11月,“長治公考狀元體檢被刷”一事經網絡披露后引發熱議。長治市紀委立即對此展開調查。經查實,11月15日,長治市人社局依法撤銷了因錯誤體檢結論而作出的關于長治市環保局科員二職位錄用公務員的決定,并依據新的體檢結論和考察情況,按規定程序重新錄取了宋江明。
2012年1月16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通報長治公考舞弊案的調查結果時顯示,共有1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職業操守韓玉梅:“我沒有任何理由想要人家孩子落榜”
長治公考舞弊案震動全國,然而“青萍之末”竟是一份“被污染”的血樣。相關調查顯示,宋江明手中的兩份體檢報告單均屬篡改,由于當時的體檢設備已被惡意損毀,原始數據只存在于韓玉梅和楊文芳的記憶中,她們分別是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和原檢驗師。
據她們回憶,宋江明第一次體檢結果 “十分異常”,血紅蛋白為60g /L,而成年人的這項數據一般在120g /L以上,明顯不合格。但6天后,宋江明的復檢結果顯示,血紅蛋白150g /L左右,其它數據也都正常。復檢當日上午,韓玉梅給出“合格”的體檢結論。
2011年11月,韓玉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再強調:“我沒有任何理由想要人家孩子落榜。 ”但事實表明,盡管沒有作案動機,也未從中撈取任何好處,但在權力壓力下,韓玉梅放棄了自己的職業操守,扮演了篡改數據、修改結論的不光彩角色。
最初,韓玉梅遇到的壓力來自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復檢那天下午,已收受10萬元“好處費”的趙波在和平醫院看到體檢結論變成“合格”時,厲聲質問韓玉梅:“短短數天,體檢數據為何能相差這么大? ”
盡管韓玉梅猜測第一次體檢血樣出了問題,但在趙波的要求下,她指使楊文芳篡改了兩份體檢報告單。 “第一份的數據調高了些,第二份的調低了些。 ”
楊文芳在其業務領導韓玉梅要求下,明知違反職業規范卻沒有拒絕。
復檢數據中,血紅蛋白被篡改至88g /L,韓玉梅依據醫學常識仍判斷體檢合格。但趙波堅持認為,“只要血紅蛋白低于90g /L,哪怕就低0.01,也是不合格。 ”爭論過后,具有多年醫務工作經驗的韓玉梅在原本合格的結論前寫上了“不”。
一步錯,步步錯。在調查階段,為隱瞞事實真相,韓玉梅組織、指使他人刪除體檢數據,破壞血常規檢驗儀器,燒毀數據存儲器,訂立攻守同盟,情節越來越嚴重。
這樣做的結果是,宋江明因體檢不合格被淘汰出局。數月后,宋江明奇跡般“復活”。
韓玉梅、楊文芳因犯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以及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1年執行。
缺乏監督據了解,趙波手中的權力缺乏監督
長治公考舞弊案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原因之一在于,體檢環節的舞弊明目張膽、肆無忌憚。
或許,47歲的趙波從未想過,自己會被推向審判席。從履歷上看,趙波的前半生一帆風順。 1986年參加工作,1995年至2001年,曾在多家省級、中央級媒體從事文字編輯工作。隨后,他步入仕途,2010年4月,擔任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一年后,趙波首次負責長治市公務員招錄工作,同年12月,因涉嫌受賄罪被山西省檢察院批準逮捕。
一審庭審中,趙波十分冷靜。他承認得知宋江明第一次體檢不合格后,便將這一情況轉告遞補考生賈美玉的父親賈志紅;同時承認收受賈志紅10萬元銀行卡;承認將公務員科原科長吉新瑞介紹給賈志紅;承認作為非醫學專業人士,要求韓玉梅修改體檢數據的做法是不妥當的。
據了解,在這一系列違法行為中,趙波手中的權力缺乏監督,尤其是對體檢結論的認定上,缺乏相對獨立的醫學專業人士參與。缺少監督的后果是,趙波、吉新瑞可以為所欲為地將宋江明的體檢結果改為不合格,讓原本不符合報考專業要求的賈美玉順利通過審查。
趙波、吉新瑞因犯受賄罪和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二罪并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警示作用如果能謹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訓
整起案件中,最牽動人心的莫過于宋江明和賈美玉這兩個大學畢業生的遭遇。
家住長治農村的宋江明年幼喪父,母親張振蘭是家中的頂梁柱,她一心指望兒子宋江明參加工作后有所作為。但由于體檢出現“意外”,張振蘭受到巨大打擊。
為了證明自己身體正常,宋江明先后9次血檢,歷盡波折,才在媒體和當地政府幫助下,重新獲得原本屬于自己的工作崗位。
“我女兒才是整個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 ”賈志紅說。
原本,賈美玉在報考長治市公務員的時候,已經考取東北大學(微博)碩士研究生。得知公考成績不理想,便決定去東北大學報到讀研(微博),但自作聰明的賈志紅一心想讓女兒賈美玉在長治市得到公務員的職位,幾番折騰,賈志紅不僅未能給女兒安排工作,還讓女兒錯失了讀研的機會。
作為家長,賈志紅愛女心切無可厚非,但超越法律和道德界限的事不能做。在舐犢情深的時候,他沒有顧及到這會給其它家庭帶來傷痛,最終損人不利己,并為自己帶來了1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行。
愛子心切的家長們,如果能謹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訓,許多不該發生的不幸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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