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2012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5-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浙江工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工業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浙江工業大學是一所綜合性的浙江省屬重點大學,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設朝暉、屏峰、之江三個校區,占地面積3200余畝。現有在校普通全日制學生35000余人,教職工3200余人。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22個非教學類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共27名人員。具體招聘計劃見附件。
應聘者對象不限,戶籍不限。應聘者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22日后出生)。符合條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可以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工業大學網站(http://www.zjut.edu.cn,“人才招聘”欄目)。
其中,浙江工業大學網站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5月21日8:00至2012年5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應聘人員憑個人信息登錄“浙江工業大學其他專技招聘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址http://test.zjut.com/sign/index.jsp),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申請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5月21日至23日。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學校筆試人員名單。應聘人員可從網上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理由。
3、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變動有關情況將在浙江工業大學網站信息公告欄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筆試時間和科目:2012年5月27日,各崗位考試科目(或內容)詳見浙江工業大學網站(http://www.zjut.edu.cn,“人才招聘”欄目)。
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5人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將對入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歷屆畢業生應提供個人簡歷、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和相關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個人簡歷、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和相關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我校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其他情況下,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安排遞補。
3、面試
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指定網站通知。參加面試時,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四)公布入圍名單
根據筆試、面試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入圍名單,同時按一定比例確定后備人選。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考試結果在指定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招聘崗位的考核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在后備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設崗部門負責對考核對象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進行考核,經綜合評估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經考核不宜聘用或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而空缺的崗位,不再安排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三、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或浙江工業大學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3、招聘條件中所指的“優先”,是指在符合該條件的應聘人數滿足招聘單位組織考試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再邀請不具備此類條件的應聘者參與考試。
4、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單位正式從事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經歷。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及工作單位實際發放工資記錄為準。工作時間計算到2012年5月22日為止。
四、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號;郵編:310023
聯系人:陳老師,傅老師
聯系電話:0571-88320433
浙江工業大學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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