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資格確認工作通知
來源: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時間:2012-05-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關于2012大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確認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黑龍江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和省招考辦通知要求,為做好2012年度大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資格確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時間:2012年5月19日(9:00-11:30)。
地點:大慶市人才大廈一樓(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興化街7號,可乘坐9、30路車到高新區振富大廈下車)。
二、資格確認人員范圍報考大慶市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考生,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且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三、需要攜帶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統招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蓋章的報考證明材料(2012年應屆統招畢業生報考證明下載);
4、除上述材料外,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職位,考生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具有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
(2)具有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單位或住址所在街道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
(3)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實習見習基層單位的證明(同時需提供該單位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的證明)或參與項目研究的企事業單位的證明,并加蓋公章;
(4)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需提供轉業審批表或退役士兵登記表等材料(復印件應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上述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工作起止時間年月、工作崗位等。
5、對政治面貌有要求的職位,考生需提供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證明信原件;6、招考對象限定為“社會在職”的職位,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的相關證明或勞動合同。
7、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四、資格確認注意事項1、考生必須本人攜帶上述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
2、考生攜帶的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逾期不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資格。
咨詢電話:0459-6363178、6394436
. 附件:2012年應屆統招畢業生報考證明
大慶市招考辦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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