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部分基層公務員面試安排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2-06-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面試時間安排:
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2年6月27日
面試時間:2012年7月17日—21日
體能、體檢時間:2012年7月22日—27日
公示時間:2012年8月15日
資格復審面試入闈人員確定在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缺考一科、《漢語基礎知識》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資格初審信息的確認和審核。
資格復審產生空缺職位的,可在本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進行復審,其中:
(1)免試《漢語基礎知識》的人員,須提供國家頒發的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2)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3)自治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含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人員)和“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村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報考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職位的須提供縣(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選派公務員或選調生身份證明和結婚證等相關材料。
(5)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6)駐疆部隊(含武警、公安現役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本人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師級以上部隊干部部門或軍務(警務)部門開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的子女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師級以上部隊干部部門或軍務(警務)部門開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7)新疆戶籍人員配偶(子女)須提供配偶(父母)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等材料。
(8)報考農民或村干部職位的報考人員須供農村戶籍證明,以及鄉黨委出具的在農業種植、養殖、農副產品加工、農資經營等生產一線從事農業生產滿3年以上的證明原件、復印件。
資格復審部門
(1)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負責選調生職位的資格審查;
(2)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政治部負責監獄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3)南疆四地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鄉鎮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
(四)面試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資格復審部門、地區,按照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面試要求參加面試人員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點報到,正式面試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50%+面試成績×50%.
體能測評報考監獄系統職位的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招考職位與擬錄用人數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體檢體檢組織和標準按招考職位與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由自治區和相關地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附件3)、《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見附件4)執行。
報考監獄系統職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見附件5)執行。
體檢要求體檢人員根據所報考職位,按照自治區招錄單位或相關地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通知,須提前1天報到。
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經地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因體檢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的,在該職位面試(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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