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西藏公務員筆試合格人員考察政審、體檢、復審
來源: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發布時間:2012-06-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各位考生:
2012年我區高校畢業生第一批公開考錄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合格人員名單已經在西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根據此次考錄公告規定,區考錄辦下一步將開展考察政審、體檢、資格復審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察政審
(一)筆試合格人員登錄西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xz.hrss.gov.cn)下載并填寫《西藏自治區2012年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基層公務員政審表》,到本人畢業院;驊艨谒诘嘏沙鏊(居委會)或服務單位簽署政審意見并加蓋公章。政審意見要包含考生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相關內容。填寫并蓋章后的政審表原件在資格復審時交回考錄辦。
(二)報考基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在西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xz.hrss.gov.cn)上下載并填寫《西藏自治區公開考錄人民警察政審表》,到本人所在單位或院校的保衛部門、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同時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不再填寫《西藏自治區2012年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基層公務員政審表》。
(三)報考基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需要提供直系親屬和對其有重大影響旁系親屬的政審材料,該材料由考生相關親屬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村(居)民代表和派出所出具,與填寫并蓋章的《西藏自治區公開考錄人民警察政審表》一起交區公安廳政治部。
(四)審查意見必須清楚明確,不得含糊其辭,模棱兩可,更不得簡單地填寫“政審合格”、“政審通過”等內容。出現上述情況,將無法通過資格復審。
二、 體檢
此次公開考錄,報考基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司法部門公務員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報考基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司法部門公務員職位的體檢合格人員和報考其他職位考試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根據此次考錄公告規定,區考錄辦對擬錄用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經復審,考察政審不合格、不符合報考條件、不服從組織派遣、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復審合格者,辦理錄用和派遣手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自治區考錄辦
2012年6月1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