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云南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6-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云南省原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辦發〔2008〕49號)文件和全州各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州人民政府批準,對全州2012年度各級事業單位需要補充的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2012年全州各級事業單位統一公開考試招聘人員331名,其中:州直45名,蘭坪99名,瀘水61名,福貢66名,貢山6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2年怒江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試計劃職位表》。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1、報考對象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
(2)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具體崗位所需條件以附表崗位要求為準。
2、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報考人員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以前出生,計算到月),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計算到月),因崗位需求可適當放寬,但必須在計劃職位表中,且不得超過35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戶籍要求:要求本州戶籍的崗位,是指必須具有怒江州戶籍滿兩周年以上(2010年7月以前落戶,計算到月)。在怒江服務2年以上(2011年前招聘到我州,計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視同本州戶籍。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在讀的非2012年畢業的學生、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而自行離職的公務員、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10至2012年內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曾被認定在2007年以來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曾被認定為2011年以來通過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但隨后不到所報崗位工作的人員、已參加2012年怒江州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計劃且已簽訂聘用協議的人員、2012年7月1日以后辦理辭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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