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機關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8-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八、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
體檢時間:2012年11月6日
地點及相關要求:11月2日與報考人員總成績同時在深圳組工在線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獲得體檢資格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體檢中途擅自離開體檢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依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并參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考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察。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和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將在深圳組工在線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示7天。
在體檢、資格復審、考察或公示環節,因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可在本職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試確定體檢人選),并進行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在資格復審、考察或公示環節,因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職位需遞補的,需由招考單位提出遞補意見。招考單位遞補報考人員,須在2013年4月26日前完成。
資格復審、考察等事項的要求于11月中旬在深圳組工在線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九、聘任
公示期滿,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有嚴重問題的,不予聘任;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任,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任;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由各招考單位在公示結束后,向深圳市委組織部申報辦理聘任手續。經審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考單位與擬招人員按規定辦理報到手續,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制度。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作出被聘任后按要求到崗工作的承諾,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我市公務員。
十、試用期管理及任職定級
新聘任公務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新聘任公務員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進行,其中,試用期內的培養、考核及紀律約束參照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62號)有關規定執行,新聘任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以及具有人社部發〔2011〕62號文規定的應當取消錄用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將與其解除聘任合同。
新聘任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將按照其報考的職位任職定級。高學歷者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將按職位明確的職務辦理任職手續。例如:招考職位為科員,職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報考人員無論是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的還是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考取后的職務均確定為科員。
十一、其它事項
(一)年齡的計算截止到2012年8月21日。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76年8月21日至1994年8月21日期間出生。
(二)基層工作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歷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2年8月21日。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筆試的考試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查詢。
(四)深圳組工在線網址:http:// www.zzb.sz.gov.cn. 深圳市考試院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深圳市考試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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