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省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考試公告
來源:江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網發布時間:2012-08-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基層“法、檢”兩院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市以下法院、檢察院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和資格條件
(一)法院系統審判輔助崗和執行崗、檢察院系統檢察輔助崗和偵查崗
招考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下述三個條件:
1、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其中:報考設區市中級法院、設區市檢察院、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南昌鐵路運輸分院職位的,所獲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需為A證;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只能報考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放寬擔任法官檢察官學歷條件的職位(貧困縣和放寬學歷條件縣名單附后)。
2、法學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報考設區市中級法院、設區市檢察院、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南昌鐵路運輸分院職位的,必須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法律(學)碩士以上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
其中,法院執行崗和檢察院偵查崗因工作性質特殊,要求為男性。
全省各級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專業不限),符合上述條件,允許參加此次考錄。
(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崗
招考對象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具體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專業要求以《江西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目錄》(贛人社字〔2011〕515號文件附件1)為準。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工作人員(未滿5年服務期的公務員此次允許報考,但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6.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
7.我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現有公務員(不含法院系統的聘任制書記員),以及參加了2012年度江西省公務員考試并被確定為擬錄用對象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考職位查詢
招考職位及有關招考詳情,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1、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jxhrss.gov.cn)
2、江西公務員熱線(www.jiangxi.gov.cn/ztbd/gwy)
3、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絡方式進行,誠信報名,網上不進行資格審查。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4日上午8時至9月8日下午18時,考生可直接登陸上述網站報名。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3日至9月14日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面試前由各市級法院、檢察院對本轄區本系統入闈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應提供相關證件。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所要求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錄資格。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