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下半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來源:北京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3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現場資格審查
2012年9月11日9:00至2012年9月13日17:00,由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報名考生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后,招錄機關不需再對其他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于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可同時進入面試。
接到招錄機關通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其中,招考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五、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形成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面向社會統一公布。2012年9月17日,考生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其是否進入面試。
面試將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4日進行,面試工作由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如個別招錄職位在報名結束時,仍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可組織進入該職位面試的現有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不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時,應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均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則該職位取消錄用。
專業科目考試由各招錄機關根據招考職位要求自行組織,進入該職位面試的考生須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試成績(或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50%。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情況將在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
附件1: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