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西從公務員候錄庫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廣西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9-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面試
(一)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分別在本市規定的網站和廣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發布面試公告時間:2012年10月22日前。
(二)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公告發布后,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要及時通知面試人員,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按《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進行。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3天內或面試當天進行。
(三)面試實施
面試工作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具體實施。面試具體形式見面試公告。
面試前按規定成立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 其中,由設區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選派的考官要達到5人以上。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點或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錄機關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其中,有專業面試(測試)的,結構化面試的成績為100分,占面試成績的70%;專業面試(測試)的成績為100分,占面試成績的30 %。其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的成績×70%+專業面試(測試)成績×30%。
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和緊缺職位,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安專業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按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降低5分。
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應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2012年10月27日
四、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審批
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審批等工作及其他有關事宜,按《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桂人社發〔2012〕19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的報考人員因故自愿放棄的,應在接到面試、體檢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內向招錄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作隨意放棄考錄資格處理。招錄機關將隨意放棄考錄資格人員名單及時報告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供今后各單位招錄時參考。
擬錄用人員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公示時間:2012年11月底前。
錄用審批時間:2012年12月底前。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