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衛生行政的起步:西醫當朝,中醫在野?
來源:中華中醫網發布時間:2013-05-07
人們首先需要理解的是,為什么要遵從這些衛生法規?國家何以要對此實施強制?這其實是一個接納西方醫學與衛生知識的過程。廣州《醫學衛生報》的主筆陳垣曾記載當時人們抵制衛生管理的種種說辭:“抵制者之言又分數等:凡事有天命,人事不可為,拼爛而已,此一等。某屋某人好潔甚,亦不免于疫,某屋某人不潔甚,亦不見其死,衛生之說偽也,此又一等。此前無人言衛生學,未見人種絕,今日人人言衛生學,未見癘疫絕,此又不一等。年稍大者言:衛什么生,我幾十歲,何物不食,何水不飲,亦未曾死去。凡此皆抵制衛生之說者也。”因此《醫學衛生報》認為推進衛生需要更多的權力:“積弊甚深,最難辦理。非有大力認真干涉,假有衛生之知識者以權,使之實行改良,恐雖飭辦,亦終無奈彼不知不識、守舊不變者何也!”
法國哲學家福柯說,知識就是權力。權力意味著對自由的限定,制約個體不衛生之“自由”的權力,正是源自衛生學知識。《醫學衛生報》說:“至于販賣食物及酒店茶樓等之餅食,當用潔凈之紗罩蓋之。既可以避蠅蚋,亦可以招徠生意。人誰不欲衛生乎?蠅蚋為傳病之媒介,醫學上所公認者也。”因此,舊有的各種習以為常的行為,如果觸及“衛生”之律均需改變。清末新政將衛生之權賦予警察,或亦是增強其執行力之故。
在疫病流行之時,衛生知識賦予的權力達到最強。中國人辭世向來土葬,不行火化,1910年東三省鼠疫暴發,受命主持防疫的西醫伍連德(廣東臺山人)除了執行隔離、消毒等措施外,進而要求焚化病故者尸體以防成為傳染源。這個驚世駭俗的要求,憑借著公共衛生的理由,不但獲取當地官紳的贊同,更得到清帝上諭特批,1911年春節前后,伍連德在哈爾濱焚化了1416具疫死者尸體,其中甚至有1002具是從墳墓中掘出再行火葬的。這是史無前例的舉措。
衛生行政的“朝”與“野”
衛生行政,是衛生知識與國家權力的結合。然而,長久以來占據國人醫療生活主體的中醫為什么沒有獲得這種行政權力,卻拱手讓于西方醫學和衛生學呢?或者說,公共衛生制度為什么沒有在中國內產生?這是一個類似于“中國為什么沒有產生近代科學”的李約瑟式難題。
喜衛生而厭污穢,本是人之常情,傳統社會并不缺乏提倡衛生的記載,對衛生與防疫的關系也是有所認識的。若《周禮》一書可靠的話,周代政府就有負責清潔衛生的官職,負責宮廷內外的除草、除蟲以及清潔水源的工作。宋代《夢梁錄》載南宋臨安“遇新春,街道巷陌,官府差顧淘渠人沿門通渠;道路污泥,差顧船只搬載鄉落空閑處。”但是這些行為,都沒有上升成為全面的公共衛生政策。這與傳統醫學的病因觀是有關系的。
傳統醫學將疾病的主因責之于“天”,為四時之氣不正所致。天之四時無從控制,氣又是無形無質無從把握,因此,欲健身防病則只能從增強人體正氣著手了,此即所謂“養生”。中國古代很少用“衛生”一詞,即使出現也往往與“養生”同義。養生主要是針對個體的行為,其原則包括增強正氣和遠避邪氣。后者就會造成一種倫理困境,在南宋時候就已經引起爭論——有人染疫時,其家屬可否以避免傳染為由棄之而去?大儒朱熹參與了這一討論,他反對有些人否認疾病會傳染的事實,認為:“予嘗以為誣之以無染而不必避,不若告之以雖有染而不當避也。”他的方案是倡導“恩義”,使人們“知恩義之為重而不忍避”,用道德勇氣來對抗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