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復習資料:施工階段監理資料的管理
來源:發布時間:2008-10-06 10:52:50
施工階段監理資料的管理
7.1 監理資料
7.1.1 施工階段的監理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監理合同;
2 勘察設計文件;
3 監理規劃;
4 監理實施細則;
5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6 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7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8 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及工程暫停令;
9 測量核驗資料;
10 工程進度計劃;
11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
12 檢查試驗資料;
13 工程變更資料;
14 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15 工程計量單和工程款支付證書;
16 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17 監理工作聯系單;
18 報驗申請表;
19 會議紀要;
20 來往函件;
21 監理日記;
22 監理月報;
23 質量缺陷與事故的處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等驗收資料;
25 索賠文件資料;
26 竣工結算審核意見書;
27 工程項目施工階段質量評估報告等專題報告;
28 監理工作總結。
7.2 監理月報
7.2.1 施工階段的監理月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本月工程概況;
2 本月工程形象進度;
3 工程進度:
1)本月實際完成情況與計劃進度比較;
2)對進度完成情況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 工程質量:
1)本月工程質量情況分析;
2)本月采取的工程質量措施及效果。
5 工程計量與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審核情況;
2)工程款審批情況及月支付情況;
3)工程款支付情況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 合同其它事項的處理情況:
1)工程變更;
2)工程延期;
3)費用索賠。
7 本月監理工作小結:
1)對本月進度、質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況的綜合評價;
2)本月監理工作情況;
3)有關本工程的意見和建議;
4)下月監理工作的重點。
7.2.2 監理月報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簽認后報建設單位和本監理單位。
7.3 監理工作總結
7.3.1 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工程概況;
2 監理組織機構、監理人員和投入的監理設施;
3 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4 監理工作成效;
5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和建議;
6 工程照片(有必要時)。
7.3.2 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結束時,監理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監理工作總結。
7.4 監理資料的管理
7.4.1 監理資料必須及時整理、真實完整、分類有序。
7.4.2 監理資料的管理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并指定專人具體實施。
7.4.3 監理資料應在各階段監理工作結束后及時整理歸檔。
7.4.4 監理檔案的編制及保存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7.1 監理資料
7.1.1 施工階段的監理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監理合同;
2 勘察設計文件;
3 監理規劃;
4 監理實施細則;
5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6 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7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8 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及工程暫停令;
9 測量核驗資料;
10 工程進度計劃;
11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
12 檢查試驗資料;
13 工程變更資料;
14 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15 工程計量單和工程款支付證書;
16 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17 監理工作聯系單;
18 報驗申請表;
19 會議紀要;
20 來往函件;
21 監理日記;
22 監理月報;
23 質量缺陷與事故的處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等驗收資料;
25 索賠文件資料;
26 竣工結算審核意見書;
27 工程項目施工階段質量評估報告等專題報告;
28 監理工作總結。
7.2 監理月報
7.2.1 施工階段的監理月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本月工程概況;
2 本月工程形象進度;
3 工程進度:
1)本月實際完成情況與計劃進度比較;
2)對進度完成情況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 工程質量:
1)本月工程質量情況分析;
2)本月采取的工程質量措施及效果。
5 工程計量與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審核情況;
2)工程款審批情況及月支付情況;
3)工程款支付情況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 合同其它事項的處理情況:
1)工程變更;
2)工程延期;
3)費用索賠。
7 本月監理工作小結:
1)對本月進度、質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況的綜合評價;
2)本月監理工作情況;
3)有關本工程的意見和建議;
4)下月監理工作的重點。
7.2.2 監理月報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簽認后報建設單位和本監理單位。
7.3 監理工作總結
7.3.1 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工程概況;
2 監理組織機構、監理人員和投入的監理設施;
3 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4 監理工作成效;
5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和建議;
6 工程照片(有必要時)。
7.3.2 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結束時,監理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監理工作總結。
7.4 監理資料的管理
7.4.1 監理資料必須及時整理、真實完整、分類有序。
7.4.2 監理資料的管理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并指定專人具體實施。
7.4.3 監理資料應在各階段監理工作結束后及時整理歸檔。
7.4.4 監理檔案的編制及保存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