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質量控制復習資料講解
來源:發布時間:2009-02-08 11:06:18
資料復習一:
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層次
1、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 )。
A.予以驗收
B.有條件驗收
C.重新進行驗收
D.專門驗收
答案:C,返工重做;更換器具、設備檢驗批,應重新驗收。
解析:當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及解決方法,一般情況下,不合格現象在檢驗批的驗收時就應當及時發現并處理;在非正常情況下應按下述規定進行處理:
2、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 驗收統一標準》的規定,依專業性質、建筑部位來劃分的工程屬于( )。
A.單位工程
B.分部工程
C.分項工程
D.子分部工程
答案:B.
解析:分部工程的劃分分部工程按專業性質、建筑部位確定,其驗收項目有主體結構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屋面工程、給排水及采暖工程、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梯工程等。
3、鋼筋工程的質量應當由( )組織驗收
A.總監理工程師
B.監理工程師
C.監理員
D.設計單位
答案:是B.
解析: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資料復習二:
工程質量事故的特點:
(1)復雜性是因為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多;
(2)嚴重性是因為質量事故一旦發生都會產生較大影響,甚至是生命財產損失,構成社會不安定因素;
(3)可變性是因為質量狀態可能隨著時間不斷變化,因此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惡化;
(4)多發性是因為質量事故可能經常發生在工程的各個部位。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
質量事故分類 | 直接經濟損失 | 死亡或重傷 | 工程實體影響 |
一般質量事故 | 5000元≤C<5萬元 | 0 | 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 |
嚴重質量事故 | 5萬元≤C<10萬元 | 2人以下 | 嚴重影響使用功能或工程結構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 |
重大質量事故 | ≥10萬元 | 3人以上 | 工程倒塌或報廢 |
特別重大事故 | ≥500萬元 | 一次死亡≥30人 | 特別嚴重 |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于質量因素而導致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分類 | 直接經濟損失 | 重傷 | 死亡 |
一級重大質量事故 | ≥300萬元 | — | ≥30人 |
二級重大質量事故 | 100萬元≤C<300萬元 | — | 10—29人 |
三級重大質量事故 | 30萬元≤C<100萬元 | 20人以上 | 3—9人 |
四級重大質量事故 | 10萬元≤C<30萬元 | 3—19人 | ≤2 |
資料復習三:
質量事故處理依據分四類,要注意它們的層次和一些常用文件的所屬層次,尤其要注意前三類文件和第四類文件相比較的典型特點:與特定工程能夠密切相關,也就是說是工程實際發生的,每個工程的這三類文件都不一樣。第4類文件相關的建設法規具有很高的權威性、約束性、通用性和普遍性。
質量事故處理程序要熟悉書上的程序框圖,注意區別不同類別的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的管理機構的差別,注意區別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涉及到各方的職責。
資料復習四:
1.保修期限是必須要掌握的,要注意的是供熱與供冷系統,是2個采暖期、供冷期,而不是2年。剩下的三項就容易記憶了,主體和基礎保修期限是最長的,為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一般也稍長一些,為5年;涉及到管線(電氣管線、給排水管線)、設備安裝和裝修的時間稍短為2年。
2.保修范圍也是重點,要注意都有哪些項目在保修范圍之內。
3.保修責任近幾年在案例分析中有所涉及,這個責任分成兩塊:一個是維修責任,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質量問題,施工單位都有維修義務;一個是經濟責任,誰的責任誰承擔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責任按照國家政策分擔。
總結:建設工程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建設工程設計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對于建設項目的質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