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政法干警考試公告
來源:天津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報考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的審核工作與體能測評一并進行。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體能測評與資格原件審核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和參加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2012年11月10日。
面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12年11月5日至8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面試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職位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依次以筆試、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考察工作依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七、公示
對擬錄取的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招考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八、錄取、錄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接到反映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取的,由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人員與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和市公安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學制兩年。對于合格畢業學生,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定向安置工作。
九、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本次招錄筆試過程及其它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教育入學考試文化綜合考試大綱》為準。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招錄政策咨詢電話:23303818 83606214
教育入學考試考務咨詢電話:23769162
公務員考試考務咨詢電話:23134226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3314295
市招考工作監督電話:23030853
附件:
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doc
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教育入學考試文化綜合考試大綱。pdf
二O一二年八月七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