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招考41名政法干警 8月13日現場報名
來源:南國都市報發布時間:2012-08-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海南計劃招錄培養43名政法干警。其中,公安系統21名、司法系統22名。有意向的讀者須在8月13-14日,到位于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現場報名。
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報考
此次招錄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區的,可放寬至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海南省戶籍退役士兵。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以及,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服務中西部大學生志愿者等四類(以下簡稱“四類人員”)服務于海南且服務期滿的人員。
報名時間為8月13日、14日
本次公務員招考有關情況請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對《招錄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
此次招錄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有意向的,可于2012年8月13日—14日,上午08:30—11:30時,下午15:00—17:30時,到位于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省就業局)報名。報名時需持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書及其它有關證書原件、證明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證件近照四張。退役士兵和“四類人員”報名時還需提供相關證明。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繳納報名費: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報名費用:每人70元。
教育考試報名費用:本科、專科教育層次每人75元;
研究生教育層次每人125元。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加10分
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按本人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
本次招錄采取定向培養的方式。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培養院校、定向單位所在省的省級政法機關和定向單位簽定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被錄取的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門統一明確相關優撫政策。被錄取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戶口應遷入錄取學校。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服務滿7年,專科層次的服務滿9年,方可交流。
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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