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
【錄取規則】凡報考我院的考生,根據有關省、區照顧政策在錄取時予以照顧;錄取工作本著“尊重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普通類考生按考生志愿擇優錄取,藝術類考生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藝術類招生的相關政策,依據全省統一劃定的專業課和文化課錄取分數線,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學費標準】根據甘肅省物價局、財政廳、省教委甘價費[1999]179號文件,結合考生家庭經濟狀況確定學費標準為:4500元/學年,住宿費:700元/學年。
【獎勵與貸款】(1)獲國家獎學金者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者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學年;國家級和學院獎學金受獎面近50%;(2)每年評定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標兵、優秀學生干部、百名學習標兵、百名技能明星、特殊貢獻獎及校企合作獎助學金;(3)對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愛心基金等形式給予資助;(4)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還設立一定的專項獎助學金。
【學院地址】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馬跑泉路58號,郵編:741020
【聯系方式】
電 話:學院招生就業處:0938—2110809 2111005(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gsfc.edu.cn
電子信箱:gslyzsjyb@sina.com
【附則】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就業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就業處批準,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后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就業處。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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