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2月被國家教育部確認為首批獨立學院,屬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招計劃。
第四條 學院全稱: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
第五條 國標代碼:13510
第六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
第九條 聯系電話:(0931)7970353;傳真:(0931)7970035
第十條 郵政編碼:730070
第十一條 學院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長新路20號
第十二條 學院網址:http://zxxy.nwnu.edu.cn
第十三條 E-mail:zxxy_zsbgs@163.com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四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主任委員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同時接受考生、家長、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招生的專業及計劃數以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為準,具體計劃詳見《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2017年招生來源計劃表》。
第十七條 學院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專業目錄、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全國及各省(市、自治區)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參照分數線時,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調閱考生電子檔案。
第二十一條 在招生錄取時分批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時,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考生分數相同,文科按照語文、綜合、數學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數學、綜合、語文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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