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甘肅省教育廳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3954
第六條 辦學性質:甘肅省省屬公辦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八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隸屬關系:甘肅省教育廳直屬
第十一條 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425號 郵編:730020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院按照教育部等有相關規定,成立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計劃及相關招生規定政策,嚴格執行學院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相關事宜,協調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 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按照教育部、教育廳相關招生規定,具體負責方案制定、計劃編制、招生宣傳、分類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及甘肅省教育廳當年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班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地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條 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院按照省招辦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地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九條 在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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