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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公務員行測常識強化練習—法律常識

作者:不詳   發布時間:2010-01-29 10:11:40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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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1. 刑法分則某條文規定:犯A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荊,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節較輕,且其身無分文。對此,下列哪一判決符合該條規定?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無分文為由,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無分文且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有期徒劑1年,緩期2年執行
  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拘役3個月
  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罰金1000元
  答案及解析:D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刑法規定“并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對犯罪分子判處主刑的同時,必須依法判處相應的財產 刑;刑法規定“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的犯罪,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及犯罪分子的財產狀況,決定是否適用財產刑。依次規定,ABC項均未對財 產刑作出相應的判處,因而是錯誤的。
  2. 孫某制作、復制大量的淫穢光盤,除出賣外,還多次將淫穢光盤借給許多人觀看。對其行為應如何處理?
  A.以制作、復制、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處罰
  B.以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從重處罰
  C.以制作、復制、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和傳播淫穢物品罪數罪并罰
  D.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從重處罰
  答案及解析:C 《刑法》第363條第1款規定了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4條第1款規定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刑法》第364條第2款 規定了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必須以牟利目的,孫某有“出賣”的行為,這表明孫某“制作、復制大量的淫穢光 盤”是為了牟利,孫某的行為符合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以牟利為目的”這一要件,孫某構成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牟利罪。傳播淫穢物品罪和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不需要“以牟利為目的”,孫某“多次將淫穢光盤借給許多人觀看”,屬于“情節嚴重”,但由于孫某只有出借 淫穢光盤的行為,而沒有組織播放淫穢光盤的行為,因此孫某這一行為只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故應選擇C項。
  3. 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償還借款12萬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蓋有乙的印章、指紋的借據及附件,后法院判決乙向甲償還“借款”12萬元。經乙申訴后查明,上述借據及附件均系甲偽造,乙根本沒有向甲借款。甲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
  A.民事欺詐,不成立犯罪
  B.詐騙罪
  C.合同詐騙罪
  D.票據詐騙罪
  答案及解析:B 《刑法》第266條規定了詐騙罪。《刑法》第224條規定了合同詐騙罪。《刑法》第194條第1款規定了于票據詐騙罪。所謂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財物為 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在本題中,甲為了非法占有乙的錢,以虛構乙曾向甲借款12萬元的事實并偽造借據等虛假證明材 料的手段,騙取了人民法院要乙向甲償還“借款”12萬元的生效判決(題目中的“經乙,申訴‘后查明”,這證明判決已經生效)。也就是說,甲此時已通過非法 手段取得向乙主張財產的合法依據,甲向乙主張“償還”借款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后,其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就可以得以實現。因此甲構成詐騙罪,故應選擇B 選項。
  4. 甲男明知乙由只有13周歲,誤以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與乙女發生了性交。甲的行為屬于下列何種情形?
  A.幻覺犯,不構成奸淫幼女罪
  B.法律認識錯誤,構成奸淫幼女罪
  C.對象認識錯誤,構成奸淫幼女罪
  D.客體認識錯誤,不構成奸淫幼女罪
  答案及解析:B 刑法中的認識錯誤分為事實認識錯誤和法律認識錯誤。事實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其行為的性質、手段、對象以及其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的認識錯誤。法 律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在有意識地實施某種行為時,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或法律意義的認識錯誤。本題中甲“誤以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為”, 是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的認識錯誤,故應選B項。《刑法》第236條第2款規定:“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以強奸論,從重處罰。”本題中,甲明知乙只有 13周歲,而與乙性交,甲顯然構成奸淫幼女罪。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中,將原來應定奸淫 幼女罪的行為,規定認定為強奸罪,奸淫幼女罪的罪名已經取消。
  5. 某外貿公司在繳納了100萬元的稅款后,采取虛報出口的手段,騙得稅務機關退稅180萬元,后被查獲。對該公司應如何處理?
  A.以偷稅罪處理
  B.以騙取出口退稅罪處理
  C.其中的100萬元按偷稅罪處理,余下的80萬元按騙取出口退稅罪處理
  D.其中的1吩萬元按騙取出口退稅罪處理,余下的80萬元按偷稅罪處理
  答案及解析:C 《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稅罪。《刑法》第204條第1款規定了騙取出口退稅罪。《刑法》第204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 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納稅人在繳納稅款后,采取假報出口 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應當按照偷稅罪定罪處罰,但是認定偷稅罪的數額僅限于先前所繳納稅款的數額。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按照 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本題中,“某外貿公司在繳納了100萬元的稅款后,采取虛報出口的手段,騙得稅務機關退稅180萬元”,其騙取已繳納的100萬 元稅款應認定為偷稅的數額,而超過100萬元的80萬元這部分應認定為騙取出口退稅的數額。因此選C項。
  6. 甲外出時在自己的住宅內安放了防衛裝置。某日晚,乙橇門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衛裝置擊為輕傷。甲的行為是什么性質?
  A.故意傷害罪
  B.正當防衛
  C.防衛不適時
  D.民事侵權行為,不構成犯罪
  答案及解析:B 《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 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 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甲為保護自己的住宅而 設置防衛裝置,對不法侵害人乙正在進行的盜竊行為進行了制止,造成乙輕傷,甲的這種行為既不是防衛不適時(假想方位,事后防衛),又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 成重大損害而成立防衛過當,因此,應為正當防衛,B項應入選。而且,正當防衛(未過當)是一種合法行為,不成立侵權。
  7. 王某利用計算機知識獲取某公司上網賬號和密碼后,以每3個月100元的價格出售上網賬號和密碼,從中獲利5000元,給該公司造成4萬元的損失。對此,下列哪個說法是正確的?
  A.王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盜竊數額為5000元
  B.王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詐騙數額為5000元
  C.王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盜竊數賴為4萬元
  D.王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詐騙數額為4萬元
  答案及解析:C 《刑法》第265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條的規定 定罪處罰。”也就是依照盜竊罪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刑法第265條規定的:以牟利為目的 ‘,是指為了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更為明確的規 定,該解釋第8條規定:“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本題 中,王某“獲取某公司上網賬號和密碼”后,為了獲利而出售該上網賬號和密碼讓他人使用,構成盜竊罪。關于本題盜竊數額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 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1款第10項規定:“明知是盜接他人的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盜竊數額按合法用 戶為其支付的電話費計算。……”盜竊數額不能按照罪犯最終所得的數額認定,而是應按照被盜財物的實際價值認定,應認定該公司損失的4萬元為盜竊數額。故本 題選C項。詐騙罪必須是被害人基于該錯誤認識而“自愿”地交付財物或處分財物。本題中某公司早先對自己公司的上網賬號和密碼被盜并不知情,因此王某犯的不 是盜竊罪。
  8. 甲于某日晨在路邊撿回一名棄嬰,撫養了3個月后,聲稱是自己的親生兒子,以3000元賣給乙。如何認定甲的行為?
  A.甲的行為構成遺棄罪
  B.甲的行為構成拐騙兒童罪
  C.甲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D.甲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
  答案及解析:D 《刑法》第240條第2款規定:“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甲將一名撿回的棄嬰以3000元的價格出售,有販賣兒童的行為,因此甲構成拐賣兒童罪,故本題選D項。
  9. 李某系A市建設銀行某儲蓄所記賬員。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時,李某發現本所出納員陳某將2萬元營業款遺忘在辦公桌油屜內(末鎖)。當日下班 后,李某趁所內無人之機,返回所內將該2萬元取出,用報紙包好后藏到自己辦公桌下面的垃圾震中,并用紙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發,贓款被他人找出。對 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李某的行為屬于貪污既遂
  B.李某的行為屬于貪污未遂
  C.李某的行為屬于盜竊既遂
  D.李某的行為屬于盜竊未遂
  答案及解析:C 本題中,李某是將其他工作人員主管的而非自己主管的營業款盜走,他在實行盜竊行為時雖然利用了本人可以進入作案現場并熟悉周圍情況的有利條件,但其盜竊行 為沒有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因此不構成貪污罪,而構成盜竊罪,故排除A、B兩項。本題的關鍵是區分盜竊罪的既遂和未遂。盜竊罪是侵犯財產罪的一種,其直接 侵犯被害人對自己財物的控制。在我國的傳統刑法理論中,判定盜竊既遂的標準是“失控說”,也就是說,只要罪犯的行為導致被害人對自己的財產失去控制,就構 成盜竊罪的既遂。本題中,李某將陳某主管的營業款盜走,雖然暫時藏在“自己辦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當天也沒有帶出單位自由支配使用,但是對于陳某來說, 他對這2萬元營業款已經失控,因此李某屬于盜竊既遂,故應選C項。
  10. 稅務稽查員甲發現A公司欠稅80萬元,便私下與A公司有關人員聯系,要求對方匯10萬元到自己存折上以了結此事。A公司將10萬元匯到甲的存折上后,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A公司免交80萬元稅款辦理了手續。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A.認定為徹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從重處罰
  B.認定為受賄罪,從重處罰
  C.認定為拘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與受賄罪的競合,從一重處罰
  D.認定為詢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與受賄罪,實行并罰
  答案及解析:C 《刑法》第404條規定:“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 損失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題中,稅務稽查員甲向A公司索要10萬元賄賂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A公司免交印萬元稅款辦理了手續”,完全符合徇私 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犯罪構成,故甲構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刑法》第305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本題 中稅務稽查員甲向A公司索要10萬元賄賂,又符合受賄罪的犯罪構成,故甲還構成受賄罪。甲的受賄行為和徇私舞弊不征稅款行為實際上是一個行為,屬于同一行 為觸犯兩個法條的想象競合犯,應從一重處罰。因此應選C.
  11. 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借到M國探親的機會滯留不歸。一年后甲受雇于N國的一個專門收集有關中國軍事情報的間諜組織,隨后受該組織的指派潛回中國,找到其在某軍區參謀部工作的戰友乙,以1萬美元的價格從乙手中購買了3份軍事機密材料。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A.以叛逃罪論處
  B.以叛逃罪和間諜罪論處
  C.以間諜罪論處
  D.以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論處
  答案及解析:C 《刑法》第109條規定了叛逃罪。本題中,甲是在出國探親滯留境外不歸,而不是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因此甲不構成叛逃 罪,故排除A、B兩項。《刑法》第431條第1款規定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犯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必須具備軍人這一特殊主體身份。甲不是現役軍人,因此甲 不構成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故排除D項。《刑法》第110條規定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因此選C項。
  12. 張某乘坐 出租車到達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幣給司機錢某,錢某發現是假幣,便讓張某給10元零錢,張某聲稱沒有零錢,并執意讓錢某找零錢。錢某便將假 幣退還張萊,并說:“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車錢了”。于是,張萊對錢某的頭部猛擊幾拳,還吼道:“你不找錢我就讓你死在車里”。錢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幣, 找給張某90元人民幣。張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使用假幣罪
  B.敲詐勒索罪
  C.搶劫罪
  D.強迫交易罪
  答案及解析:C 《刑法》第172條規定了持有、使用假幣罪。《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19條規定:“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總 面額在4000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題目中,甲雖然有使用假幣的行為,但是如果僅是題目中所交代的100元的話,可以不按照犯罪處理。排除A選項。《刑 法》第226條規定了強迫交易罪。甲的行為顯然不符合強迫交易罪的犯罪構成,甲不構成強迫交易罪。排除D選項。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在一些情況下不太容易區 別。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的相同點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也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脅的方法。它們的不同點在于,搶劫罪一般都是當場獲取財物,如被害人不立即交付 財物,威脅的內容立即成為現實;以暴力威脅的敲詐勒索往往不是當場取得財物,而是事后取得財物。此外,依《刑法》第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才構成敲詐勒索罪;而搶劫罪沒有數額的要求。本題中,甲以暴力相威脅,當場劫取財物,雖然數額不大,但仍構成搶劫罪。因此選C項。
  13. 養花專業戶李某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圍私拉電網。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觸電,經送醫院搶救,不治身亡。李某對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態度是什么?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過于自信的過失
  D.疏忽大意的過失
  答案及解析:B 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危害結果的發生與否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愿。但直接故意是行為人希 望發生危害結果,危害結果不發生就違背了行為人的意愿。而過于自信的過失是行為人不希望發生危害結果,危害結果的發生是違背行為人意愿的。本題中李某明知 私拉電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圍拉電網,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結果出現的措施,對出現電人的結果是一種漠不關心的放任態度,所以是間 接故意。故選B。
  14. 甲攜帶兇器攔路搶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實施暴力,乙發現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聽便住手,還向乙道歉說:“對不起,認錯人了。”甲的行為屬于下列哪一種情形?
  A.實行終了的犯罪未遂
  B.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
  C.未實行終了的犯罪未遂
  D.實行階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及解析:D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此題情形不屬于犯罪未遂。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 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在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的情況下, 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此題情形屬于前者。但前者還包含兩種情形,一種是預備階段的中止,一種是實行階段的中止,實行行為是刑法分則所規定的具體 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很明顯,甲對乙實施暴力,已開始實施分則所規定的搶劫罪構成要件的行為,故選D.
  15. 張某在火車站候車室竊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靜處打開一看,里面沒有錢財,卻有手槍一支,子彈若干發,張某便將槍支、子彈放回包內,然后藏于家中。張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B.盜竊槍支、彈藥罪
  C.非法儲存槍支、彈藥罪
  D.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罪
  答案及解析:A 為盜竊財物而誤盜槍支、彈藥的,定盜竊罪(可能是未遂),盜竊后將槍支彈藥私藏的,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盜竊槍支、彈藥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是明知是槍支而 盜竊,張某不知包內是槍支、彈藥而竊取的,不構成此罪,故B選項錯誤。“儲存”需槍支、彈藥量大,故不選C.至于D選項,無此罪名。
  16. 甲為上廁所,將不滿1歲的女兒放在外邊靠著籬笆站立,剛進入廁所,就聽到女兒的哭聲,急忙出來,發現女兒倒地,疑是站在女兒身邊的4男孩乙所為。甲一手扶起自 己的女兒,一手用力推乙,導致乙倒地,頭部剛好碰在一塊石頭上,流出鮮血,并一動不動。甲認為乙可能死了,就將其抱進一個山洞,用稻草蓋好,正要出山洞, 發現稻草動了一下,以為沒死,于是拾起一塊石頭猛砸乙的頭部,之后用一塊磨盤壓在乙的身上后離去。案發后,經法醫鑒定,甲在用石頭砸乙之前,乙已經死亡。 依此情況,甲的行為構成何罪?
  A.過失致人死亡罪
  B.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既遂)數罪
  C.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未遂)數罪
  D.故意殺人罪
  答案及解析:C 甲過失致乙死亡,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又發現稻草動了一下,以為乙沒死,即產生殺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塊石頭猛砸乙的頭部,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對象不能犯的 未遂。D選項是因果關系錯誤的解決方式,因果關系的錯誤不影響犯罪構成。因果關系錯誤的一般情況是第一個行為是故意行為,第二個行為是過失行為,第二個行 為實現了第一個行為所追求的目的。因而以第一個行為所指向的犯罪的既遂認定。但本案恰好相反,第一個行為是過失行為,過失行為是沒有犯罪目的的,因而這里 也不存在因果關系錯誤的問題。由于行為人的認識錯誤,又故意實施了第二個行為,實際上第二個行為無法既遂(對象不能犯)。第二個行為是主體對客體認識的錯 誤,成立故意殺人的未遂。第一個行為和第二個行為之間是互相獨立的關系,因而認定為數罪。所以最后的正確選項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殺人罪(未遂)數罪。 故選C.
  17. 李某為了牟利,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私自復制了若干部影視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營等方式銷售,銷售金額為11萬元,其中純利潤6萬元。李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B.侵犯著作權罪
  C.非法經營罪
  D.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答案及解析:B 非法經營罪,特指未經許可的或未經批準的經營行為,本題中的盜版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不可能經過許可或批準。故不選C.本題中VCD不屬于偽劣產品,違反 的不是產品質量管理法規,故不選D.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構成侵犯著 作權罪。該《解釋》第五條規定,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行為,又銷售該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權罪,不實行數罪并 罰。也就是說,侵犯著作權罪吸收了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所以A選項不選。
  18. 某鎮醫院醫生賈某在為患者輸血時不按規定從縣血站提取,而是習慣于直接從獻血者身上采血后輸給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輸了賈某采集的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血液發生不良反應死亡。賈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罪
  B.采集、供應血液事故罪
  C.醫療事故罪
  D.過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及解析:A 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罪,是指違反血液制品管理法規,未經有關機構許可,擅自采集、供應血液,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采集、供應血 液事故罪,是指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嚴重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故選A,C、D項與A、 B項之間存在法條競合,適用特殊優于一般原則。
  19. 錢某持盜來的身份證及偽造的空頭支票,騙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盤4000張,票面金額5萬元。物價部門進行贓物估價鑒定的結論為:“盜版光盤無價值”。對錢某騙取光盤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A.錢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B.錢某的行為構成票據詐騙罪的既遂,數額按票面金額計算
  C.錢某的行為構成票據詐騙罪的未遂
  D.錢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的既遂,數額按票面金額計算
  答案及解析:B 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為。錢某以簽發空頭支票的方式騙取財物的,符 合票據詐騙罪構成要件的客觀方面。因為票據詐騙罪和詐騙罪之間是特殊條款與普通條款的法條競合關系,根據特殊條款優于普通條款的原則,錢某的行為不可能被 認定為詐騙罪,只可能認定為票據詐騙罪。故D選項排除。至于行為人最終騙得的是盜版光盤,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與既遂。故選B.
  20. 李某多次尾隨盜伐林木人員,將其砍倒尚未運走的林木偷偷運走,銷贓獲利數千元。此外,他還盜伐了他人自留地、責任田等地邊田坎種植的零星樹木5個多立方米。對李某的上述行為應當如何定罪處罰?
  A.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
  B.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C.以盜伐林木罪和盜竊罪定罪,實行數罪并罰
  D.以盜伐林木罪、盜竊罪和銷售贓物罪定罪,實行數罪并罰
  答案及解析:B 依最高院《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的解釋》第9條,將國家、集體、他人所有并已經伐倒的樹木秘密據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種植的零星 樹木,數量較大的,應定盜竊罪。故選B.盜竊后的銷贓行為與盜竊行為之間是牽連關系,從一重處理,不另定銷贓罪。
  21. 甲因盜竊罪被捕,在偵查人員對其審訊期間,他又交待了自己與李某合伙詐騙4萬元的犯罪事實,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隱匿的地點,根據這一線索,偵查機關順利將李某追捕歸案。對甲盜竊罪的處罰,下列哪一項是正確的?
  A.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B.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C.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D.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答案及解析:C 立功分為一般立功與重大立功。一般立功主要表現為:犯罪分子到案后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 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 會的突出表現。甲構成一般立功。刑法第68條規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2. 李某花5000元購得摩托車一輛,半年 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車,李同意。王某借用數周不還,李某礙于情面,一直未討還。某晚,李某乘王某家無人,將摩托車推回。次日,王某將摩托車丟失之事 告訴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賠償。李某故意隱瞞真情,稱:“你要賠就賠吧。”王某于是給付李某摩托車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敗露,又將摩托車偷 偷賣給丁某,獲得款項3500元。李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盜竊罪
  B.詐騙罪
  C.銷售贓物罪
  D.盜竊罪和詐騙罪的牽連犯
  答案及解析:A 此題涉及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別。詐騙罪(既遂)在客觀上必須表現為一個特定的行為發展過程: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對方產生或者繼續維持認識錯誤——對方 基于認識錯誤處分(或交付)財產——行為人獲得或者使第三者獲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取得財產的犯罪分為:違反被害人意志取得財產的犯罪與基于被 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取得財產的犯罪。盜竊罪屬于前者;詐騙罪屬于后者。詐騙罪與盜竊罪的關鍵區別在于:受騙人是否基于認識錯誤處分(交付)財產。本案中受 損的法益是王某的4000元錢,而王某遭受損失是李某“盜竊”自己摩托車的行為造成的,并不是實施欺騙行為造成的,因為對于王某而言,摩托車是真的丟了, 不存在認識錯誤的問題。所以沒有成立詐騙罪。李某的行為應定為盜竊罪。事實上這里盜竊的是對方的“賠償”。故選A.
  23. 律師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訴訟案件時,編造了一份對自己代理的一方當事人有利的虛假證言,指使證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陳述,致使本該敗訴的己方當事人因此而勝訴。王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偽證罪
  B.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
  C.妨害作證罪
  D.幫助偽造證據罪
  答案及解析:C A選項的犯罪主體為“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偽證罪和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依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在刑事訴訟中才能構成,所以排除AB選項。妨害 作證罪和幫助偽造證據罪的區別在于是否是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的行為,是否有和當事人的共同偽造證據的行為,有共同行為的,幫助者應定幫助偽造證據罪,否則 定妨害作證罪。本案中王某自己編造虛假證言,指使證人作偽證,應定妨害作證罪。
  24. 張某的次子乙,平時經常因瑣事滋事生非,無端打罵張某。 一日,乙與其妻發生爭吵,張某過來勸說。乙轉而辱罵張某并將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張某,張某起身逃跑,乙隨后緊追。張某的長子甲見狀,隨手 從門口拿起扁擔朝乙的頸部打了一下,將乙打昏在地上。張某順手拿起地上的石頭轉身回來朝乙的頭部猛砸數下,致乙死亡。對本案中張某、甲的行為應當如何定 性?
  A.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甲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B.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甲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
  C.張某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構成故意殺人罪,甲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D.張某和甲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
  答案及解析:A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 的行為。甲的行為屬正當防衛。防衛不適時有兩種情況:一是事前加害或事前防衛,二是事后加害或事后防衛。防衛不適時構成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乙被打昏 后,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因此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25. 韓某在向張某催要賭債無果的情況下,糾集好友把張某挾持至韓家,并給張家打電話,聲稱如果再不還錢,就砍掉張某一只手。韓某的作為:
  A.構成非法拘禁罪
  B.構成綁架罪
  C.構成非法拘禁罪和綁架罪的想象競合犯
  D.構成敲詐勒索罪
  答案及解析:A 刑法第238條第1、2、3款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 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26. 藥店營業員李某與王某有 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藥店買藥為王某治病,李某將一包砒霜混在藥中交給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謊稱已服完。李某見王某沒有什么 異常,就沒有將真相告訴王某。幾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為屬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預備
  答案及解析:B 此題情形屬于犯罪既遂而不屬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須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行為人雖然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采取措施防止結果發生,但如果發生了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27. 卡車司機甲在行車途中,被一吉普車超過,甲頓生不快,便加速超過該車。不一會兒,該車又超過了甲,甲又加速超過該車。當該車再一次試圖超車行至甲車 左側時,甲對坐在副座的乙說,“我要嚇他一下,看他還敢超我。”隨即將方向盤向左邊一打,吉普車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機重傷,另有一人死亡。甲駕車逃 離。甲的行為構成:
  A.故意殺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破壞交通工具罪
  D.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的想象競合犯
  答案及解析:B.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題中,甲并無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的故意,也無破壞交通工具的故意。
  28. 下列案例中哪一項成立犯罪未遂?
  A.甲對胡某實施詐騙行為,被胡某識破騙局。但胡某覺得甲窮困潦倒,實在可憐,就給其3000元錢,甲得款后離開現場
  B.乙為了殺死劉某,持槍尾隨劉某,行至偏僻處時,乙向劉某開了一槍,沒有打中;在還可以繼續開槍的情況下,乙害怕受刑罰處罰,沒有繼續開槍
  C.丙綁架趙某,并要求其親屬交付100萬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罰處罰,將趙某釋放
  D.丁抓住婦女李某的手腕,欲綁架李某然后出賣。李為脫身,便假裝說:“我有性病,不會有人要。”丁信以為真,于是垂頭喪氣地離開現場
  答案及解析:A 刑法第23條第1款的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A選項成立犯罪未遂,甲后來得到的3000元錢不是因 詐騙而來的。B選項成立犯罪中止。C選項成立犯罪既遂,綁架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了綁架行為就構成既遂。D選項成立犯罪中止。“能達目的而不欲”時是中 止,“欲達目的而不能”時是未遂。
  29. 個體戶甲開辦的汽車修理廠系某保險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廠家。甲在為他人修理汽車時,多次夸大汽車毀損程度,向保險公司多報汽車修理費用,從保險公司騙取12萬余元。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
  A.以詐騙罪論處
  B.以保險詐騙罪論處
  C.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D.屬于民事欺詐,不以犯罪論處
  答案及解析:A.保險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本題不構成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采用的是特定的手段,即利用簽訂、履行合同的方式進行詐騙,本題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30. 甲15周歲,系我國某邊鎮中學生。甲和乙一起上學,在路上撿到一手提包。打開后,發現內有1000元錢和4小袋白粉末。甲說:“這袋上有中文‘海洛 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樣。我在電視上看過,這東西就是白粉,我們把它賣了,還能發一筆財。”二人遂將4袋白粉均分。甲先將一袋白粉 賣與他人,后在學校組織去鄰國旅游時,攜帶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為:
  A.構成走私毒品罪
  B.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構成販賣毒品罪
  D.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
  答案及解析:C.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1. 下列哪一種行為可以構成偽證罪?
  A.在民事訴訟中,證人作偽證的
  B.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偽造證據的
  C.在刑事訴訟中,證人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陷害他人的
  D.在刑事訴訟中,訴訟代理人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的
  答案及解析:C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32. 1998年11月4日,甲到娛樂場所游玩時,將賣淫女乙(1984年12月2日生)帶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請乙吃飯時,乙告知了自己年齡,并讓甲到時為自己過生日。飯后,甲又帶乙到住處嫖宿。甲的行為屬于:
  A.奸淫幼女罪
  B.強奸罪
  C.嫖宿幼女罪
  D.應受治安處罰的嫖娼行為
  答案及解析:C.嫖宿幼女罪是指在嫖娼時,與不滿14周歲的賣淫幼女發生性行為的行為。
  33. 羅某犯放火罪應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此時人民法院對羅某還可以適用的附加刑是:
  A.罰金
  B.剝奪政治權利
  C.沒收財產
  D.賠償經濟損失
  答案及解析:B 刑法第56條規定: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即投放危險物質——引者注)、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故B對。 刑法第114、115條的規定,犯本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AC錯,賠償經濟損失不屬于附加刑。故D錯。
  34. 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甲違反海關法規,將大量黃金運輸進境,不予申報,逃避關稅。甲的行為成立走私貴重金屬罪
  B.乙生產、銷售劣藥,沒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但銷售金額超過了5萬元。乙的行為成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C.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學中高息攬儲,吸收存款100萬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貸給他人。丙向其同學還本付息后,違法所得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丙的行為成立非法經營罪與高利轉貸罪的想象競合犯
  D.承擔資產評估職責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后,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丁的行為構成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應實行數罪并罰
  答案及解析:B A錯,走私貴重金屬罪單指非法運輸“出境”的行為。B對,生產、銷售偽劣藥罪要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故B不構成生產、銷售偽劣藥罪,但因其“銷售 金額在5萬元以上”,所以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C錯,C情形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利轉貸罪表現為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故C不構 成高利轉貸罪。非法經營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物資、金銀、對外貿易及工商的管理秩序,故C不構成非法經營罪。D錯,丁的行為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犯本 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中介組織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又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 罰金。因此“收受他人財物”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加重犯,不并罰。
  35. 陳某在商場金店發現柜臺內放有一條重12克、價值1600元的純金項鏈,與自己所戴的鍍金項鏈樣式相同。陳某以挑選金項鏈為名,乘售貨員不注意,用自己的鍍金項鏈調換了上述純金項鏈。陳某的行為:
  A.構成盜竊罪
  B.構成詐騙罪
  C.構成詐騙罪與盜竊罪的想象競合犯
  D.構成詐騙罪與盜竊罪二罪
  答案及解析:A 陳某的行為是“乘售貨員不注意”,屬于暗中“秘密竊取”,而不是從明處去“騙取”。
  36. 朱某因婚外戀產生殺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給李某炸油餅時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強”。朱某為防止其6歲的兒子吃餅中毒,將其子送到幼兒 園,并囑咐其子等他來接。不料李某當日提前下班后將其子接回,并與其子一起吃油餅。朱某得知后,趕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 法是正確的?
  A.朱某對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具有間接故意
  C.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具有過失
  D.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屬于意外事件
  答案及解析:C 朱某對其子之死具有過于自信的過失。
  37. 下列哪一種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張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緩刑期滿后的第3年又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滿釋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C.王某犯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執行3年后被假釋,于假釋期滿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處管制2年,管制期滿后20年又犯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
  答案及解析:A 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內再犯罪為條件,故被假釋的犯罪人在假釋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的,被判處緩刑的犯罪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再 犯新罪的,以及被判處緩刑的犯罪人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故選AD屬于特殊累犯。
  38. 孫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孫某在勞動時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對孫某應當如何處理?
  A.其所犯之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立即執行死刑
  B.其所犯之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年期滿后執行死刑
  C.2年期滿后減為無期徒刑
  D.2年期滿后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案及解析:C ①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②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后,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孫某在死緩執行期間有過失犯罪,但無故意犯罪,故選C.
  39. 行為人在實施不純正不作為犯罪時,其罪過:
  A.只能是故意
  B.只能是過失
  C.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D.只能是間接故意
  答案及解析:C 刑法理論一般將不作為犯罪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純正不作為犯或真正不作為犯,即刑法明文規定只能由不作為構成的犯罪。二是不純正不作為犯或不真正不作為犯, 即行為人以不作為形式實施的通常為作為形式的犯罪。其罪過可以是故意或者過失,如故意殺人罪不作為犯的罪過為故意,過失致人死亡罪不作為犯的罪過為過失。
  40. 關于罪刑法定原則及其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解釋與擴大解釋,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類推解釋
  B.罪刑法定原則禁止司法機關進行類推解釋,但不禁止立法機關進行類推解釋
  C.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適用不利于行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適用有利于行為人的事后法
  D.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刑法規范的明確性,但不排斥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
  答案及解析:C 罪刑法定原則的具體要求如下:①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須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規章不得規定刑罰,習慣法不得作為刑法的淵源,判例也不 應作為刑法的淵源。②禁止不利于行為人的事后法。③禁止不利于行為人的類推解釋。④禁止絕對的不定刑與絕對的不定期刑。⑤刑法的處罰范圍與處罰程序必須具 有合理性:只能將值得科處刑罰的行為規定為犯罪,禁止將輕微危害行為當做犯罪處理;處罰程度必須適應現階段一般人的價值觀念。⑥對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規定 必須明確:對犯罪構成的規定必須明確;對法律后果的規定必須明確。⑦禁止不均衡的、殘虐的刑罰。故選C.
  41. 甲利用到外國旅游的機會,為了自用,從不法分子手中購買了手槍1支、子彈60發,然后經過偽裝將其郵寄回國內。后來甲得知乙欲搶銀行,想得到一支槍,就與乙協商,以5000元將其手槍出租給乙使用。乙使用該手槍搶劫某銀行,隨后被抓獲。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A.以買賣、郵寄槍支、彈藥罪與搶劫罪并罰
  B.以買賣、郵寄槍支、彈藥罪與非法出租槍支罪并罰
  C.以走私武器、彈藥罪與搶劫罪并罰
  D.以走私武器、彈藥罪、非法出租槍支罪、搶劫罪并罰
  答案及解析:C 走私武器、彈藥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的行為。故甲構成本罪而不構成買賣、郵寄槍支、彈藥罪。 如果行為人明知租用、借用槍支的人是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租用、借用槍支,卻仍然出租或者出借,則成為租用、借用槍支人所實施犯罪的共犯,應當按照共同犯罪 的規定予以處罰。甲后來的行為應定搶劫罪,故選C.
  42. 甲、乙共謀殺害在博物館工作的丙,兩人潛入博物館同時向丙各開一槍,甲擊中丙身邊的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文物,造成文物毀損的嚴重后果;乙未擊中任何對象。關于甲、乙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成立故意毀損文物罪,因為毀損文物的結果是甲故意開槍的行為造成的
  B.甲、乙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C.對甲應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損毀文物罪實行數罪并罰
  D.甲的行為屬于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成立牽連犯
  答案及解析:B 甲、乙二人有共同的殺人故意,亦有共同的殺人行為,二人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犯,打擊錯誤是指由于行為本身的差誤,導致行為人所欲攻擊的對象與實際受害的對象不一致。應在故意內容與客觀行為相統一的范圍內認定犯罪。因此,對甲只能以故意殺人未遂論處。
  43. 甲晚上潛入一古寺,將寺內古墓室中有珍貴文物編號的金佛的頭用鋼鋸鋸下,銷贓后獲贓款10萬元。對甲應以什么罪追究刑事責任?
  A.故意損毀文物罪
  B.倒賣文物罪
  C.盜竊罪
  D.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答案及解析:C 對盜竊珍貴文物的,如果僅屬竊取,應定盜竊罪;在盜竊過程中破壞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的,可以按盜竊罪或者破壞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罪中的一重罪從重處罰,盜竊墓葬,竊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應以盜竊罪論處。故選C.
  44. 根據刑法第20條前兩款的規定, 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但 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否則就會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誤認為存在不法侵害,進行“防衛”的,屬于假想防衛;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后,進行“防衛”的,屬于 .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屬于 ;關于 的罪過形式,刑法理論上存在爭議,但可以肯定的是, 不是獨立罪名,應根據其符合的犯罪構成確定罪名,對于 ,應當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這段話的空格中:
  A.2處填寫“正當防衛”,5處填寫“防衛過當”,1處填寫“假想防衛”
  B.2處填寫“正當防衛”,4處填寫“防衛過當”,1處填寫“假想防衛”
  C.3處填寫“正當防衛”,5處填寫“防衛過當”
  D.3處填寫“正當防衛”,4處填寫“防衛過當”,1處填寫“假想防衛”
  答案及解析:B 根據刑法第20條前兩款的規定,正當防衛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但正當防衛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否則就會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誤認為存在不法侵害,進行“防衛” 的,屬于假想防衛;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后,進行“防衛”的,屬于事后防衛。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屬于防衛過當;關于防衛過當的罪過形 式,刑法理論上存在爭議,但可以肯定的是,防衛過當不是獨立罪名,應根據其符合的犯罪構成確定罪名,;對于防衛過當,應當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5. 1997年3月刑法修訂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了幾個單行刑法和幾個刑法修正案?
  A.一個單行刑法和四個修正案
  B.一個單行刑法和五個修正案
  C.兩個單行刑法和四個修正案
  D.兩個單行刑法和五個修正案
  答案及解析:B
  考點:現行刑法的淵源
  詳解:單行刑法是指國家以決定、規定、補充規定、條例等名稱頒布的、規定某一類犯罪及其刑事責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項的法律。目前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 1998年12月29日頒布的《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一個單行刑法。刑法修正案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具體條文的修改, 不屬于單行刑法,目前共有5個修正案,分別頒布于1999年12月25日、2001年8月31日、2001年12月29日、2002年12月28日和 2005年2月28日。
  評論:簡單考察中國刑法立法進程。一般考生對于修正案的個數都比較熟悉,但對單行刑法的個數吃不準。
  46. 我國刑法規定了____法定原則,____法定原則的經典表述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刑法同時規定了____相適應原則, 即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____和承擔的____相適應:死刑只適用于____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在這段話的空格中:
  A.2處填寫“罪刑”,4處填寫“罪行”
  B.3處填寫“罪刑”,3處填寫“罪行”
  C.4處填寫“罪刑”,2處填寫“罪行”
  D.3處填寫“罪刑”,2處填寫“罪行”
  答案及解析:D
  考點:刑法術語的熟悉
  詳解:將此題作為填空題來做,不要提前看答案。依次填充的詞語是:罪刑、罪刑、罪刑、罪行、刑事責任、罪行。
  評論:類似的填空題在2004年的考題中出現過,因為對此類題目不熟悉,當時曾經為難過很多聰明的考生。
  47. 某外國商人甲在我國領域內犯重婚罪,對甲應如何處置?
  A.適用我國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B.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C.適用該外國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D.直接驅逐出境
  答案及解析:A
  考點:屬地管轄原則
  詳解:根據《刑法》第六條規定的屬地管轄原則,任何人(享有外交和特權和豁免權的除外)在我國領域內犯罪都適用我國刑法。題中商人在我國犯重婚罪,當然適用我國刑法。
  評論:直接考察法條的題目。
  48. 下列有關單位犯罪的說法哪一項是錯誤的?
  A.信用卡詐騙罪的主體可以是單位,但貸款詐騙罪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B.行政機關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C.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不能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D.經企業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并實施的盜竊電力的行為,可以成立單位犯罪,但不對單位判處罰金,只處罰作出該決定的單位領導和直接實施盜竊行為的責任人員
  答案及解析:D
  考點:單位犯罪
  詳解:D選項說法錯誤:基于單位犯罪的法定性,刑法264條的盜竊罪并未將單位列為犯罪主體,因此單位不能構成盜竊罪。經企業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并實施的盜竊電力的行為,是盜竊罪的普通共同犯罪行為。
  評論:考察知識點比較細致,涉及法條和司法解釋都比較多,難度較大。
  49. 甲在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法院依法判處罰金并賠償被害人損失,但甲的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罰金和承擔民事賠償。下列關于如何執行本案判決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刑事優先,應當先執行罰金
  B.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C.按比例執行罰金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D.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后減免罰金
  答案及解析:B
  考點:財產刑的執行
  詳解:《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字面內容。體現了被害人受償優先的立法態度。
  評論:對法條的直接考察,熟悉法條是司考的最重要復習內容。
  50. 下列情形哪一項屬于自首?
  A.甲殺人后其父主動報案并將甲送到派出所,甲當即交代了殺人的全部事實和經過
  B.甲和乙共同貪污之后,主動到檢察機關交代自己的貪污事實,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盜竊之后,主動向公安機關反映乙曾經詐騙數千元,經查證屬實
  D.甲給監察局打電話,承認自己收受他人1萬元賄賂,并交代了事情經過,然后出走不知所蹤
  答案及解析:A
  考點:自首的認定
  詳解:A選項正確:根據最高院1998年第8號司法解釋,親友送犯罪人投案的,也視為自動投案。B選項錯誤: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必須如實交代自己和同 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實。C選項錯誤:甲揭發乙的共同犯罪以外的詐騙罪,屬于立功。D選項錯誤:成立自首,必須將自己置于司法機關的控制之,逃避司法追究的不 能構成自首
  評論:對刑罰裁量制度中的重要內容一一自首——的簡單考察,一般對于自首內容有基本掌握就可以完成此題。
  51. 甲深夜潛入乙家行竊,發現留長發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覺,意圖奸淫,便撲在乙身上強脫其衣。乙驚醒后大聲喝問,甲發現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獲。甲的行為:
  A.屬于強奸預備
  B.屬于強奸未遂
  C.屬于強奸中止
  D.不構成強奸罪
  答案及解析:B
  考點:對象不能犯的未遂
  詳解:甲以強奸婦女的故意對乙實施暴力,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構成未遂。由于強奸罪的犯罪對象必須是女子,誤將男子當作女子實施奸淫的,無法侵犯刑法所保護的女子的性自由,只能成立強奸罪對象不能犯的未遂。
  評論:一般刑法教材中都寫有類似案例,一種簡單的考法。
  52.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下列關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首要分子只能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人
  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
  答案及解析:D
  考點:首要分子的范圍和在共犯中的地位
  詳解:刑法中規定的首要分子既包括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也包括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 分子(在一些聚眾犯罪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中,刑法只處罰首要分子,可能不構成共同犯罪,也就無主從犯的劃分),所以前三個選項的說法都是 片面的。
  評論:考點較細,可以通過排除法準確作出答案。
  53. 甲、乙二人出資10萬元,同時通過購買并使用偽造的商業零售發票,虛 填商品實物價值人民幣50萬元,騙取審計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以60萬元注冊資本取得“XX貿易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后甲、乙又合 謀將上述10萬元資本金轉移用于注冊另一公司。甲、乙二人的行為構成:
  A.虛報注冊資本罪
  B.虛假出資
  C.虛報注冊資本罪與抽逃出資罪
  D.虛假出資罪與抽逃出資罪
  答案及解析:C
  考點:虛報注冊資本罪與抽逃出資罪
  詳解:犯罪人使用虛假證明文件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以取得公司登記,符合《刑法》第158條規定的虛報注冊資本罪。成立公司后又抽逃出資的,符合《刑法》第159條所規定的抽逃出資罪。
  評論:雖然是實踐中常見的行為,但很少成為刑法處理的對象。相對而言是比較生僻的考點,要求考生在復習時對相對生僻的考點要給予注意。
  54. 某企業生產的一批外貿供貨產品因外商原因無法出口,該企業采用偽造出口退稅單證和簽訂虛假買賣合同等方法,騙取出口退稅50萬元(其中包括該批產品已征的產品稅、增值稅等稅款19萬元)。對該企業應當如何處理?
  A.以合同詐騙罪處罰
  B.以偷稅罪處罰
  C.以騙取出口退稅罪處罰
  D.以偷稅罪和騙取出口退稅罪并罰
  答案及解析:D
  考點:刑法第204條第二款的特殊規定
  詳解:騙取出口退稅的,成立騙取出口退稅罪。同時將已交納的稅款騙回的,騙回的部分依照《刑法》第204條第二款成立偷稅罪,并與騙取出口退稅罪數罪并罰。通說認為是對想象競合犯數罪并罰的立法特例。
  評論:立法上的一個特例,從律考到司考,多次考察過。考生應能夠熟爛于胸,也提醒考生對于歷年真題給予足夠的重視。
  55. 甲到乙的辦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見乙辦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該存折未設密碼),便將存折撿走。乙回辦公室后找不著存折,但看見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問是否看見其存折,甲說沒看到。甲下班后去銀行將該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為構成:
  A.侵占罪
  B.盜竊罪
  C.詐騙罪
  D.金融憑證詐騙罪
  答案及解析:B
  考點:盜竊存折的認定(與侵占罪、詐騙罪的區別)
  詳解:在他人現實控制的辦公室內撿拾他人占有的物品,屬于盜竊行為。根據最高院1997年第4號關于審理盜竊案件的司法解釋,盜竊票面價值已定并能即時兌現的有價票證的,按照票面價值和案發時應得的利息計算盜竊罪的數額。不再按照詐騙罪(三角詐騙)處理。
  評論:中等難度,考生對于重點的司法解釋要充分重視。
  56. 毒販甲得知公安機關近來要開展“嚴打”斗爭,遂將尚未賣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販毒所得贓款8萬多元拿到家住偏遠農村的親戚乙處隱藏。公安機關得到 消息后找乙調查此事,乙矢口否認。乙當晚將上述毒品、贓款帶到后山山洞隱藏時被跟蹤而至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乙的上述行為應當以何罪論處?
  A.非法持有毒品罪
  B.窩藏、轉移贓物罪
  C.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D.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答案及解析:C
  考點: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詳解:乙明知是毒品、毒贓而為他人窩藏的,構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刑法)第349條)。此罪與窩藏、轉移贓物罪相比較是特殊規定,適用特殊 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B選項錯誤。非法持有毒品罪與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之間是吸收犯的關系,適用重法吸收輕法的原則,A選項錯誤。乙并未作假證 明包庇毒販甲,所以D選項錯誤。
  評論:對法條的簡單考察,只要熟悉罪名就可以正確解題。
  57. 甲在某證券交易大廳偷窺獲得在該營業部開戶的乙的資金賬號及交易密碼后,通過電話委托等方式在乙的資金賬號上高吃低拋某一支股票,同時通過自己在證券交易部的資金賬號低吃高拋同一支股票,造成乙損失30萬元,甲從中獲利20萬元。對甲應當如何處理?
  A.屬于法無明文規定的情形,不以犯罪論處
  B.以盜竊罪論處
  C.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
  D.以操縱證券價格罪論處
  答案及解析:B
  考點:盜竊罪的新手段
  詳解:盜竊行為是行為人排除他人對財物的占有,建立新支配關系的過程,在這一點上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相區別。甲采取欺騙的方式讓乙喪失對股票利益的支配, 同時通過證券交易獲得同支股票的利益,符合竊取行為的特征-操縱證券價格罪是故意使用非法方式利用自己的資源影響證券交易價格,為自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 避免損失。操縱證券價格罪與盜竊罪的區別在于,此罪是依靠操縱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來實現犯罪目的,并以證券市場的秩序和廣大股民的利益為犯罪對象:而盜竊 罪的犯罪對象是某一具體的個體。因此B選項是最符合題目的答案。
  評論:但是,甲的行為其實符合三角詐騙的構成模式,欺騙證券交易員處分他人財產,定為詐騙罪應該更加合理。
  58. 甲、乙為劫取財物將在河邊散步的丙殺死,當場取得丙隨身攜帶的現金2000余元。甲、乙隨后從丙攜帶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總經理。兩人經謀劃 后,按名片上的電話給丙的妻子丁打電話,聲稱丙已被綁架,丁必須于次日中午12點將10萬元現金放在某處,否則殺害丙。丁立即報警,甲、乙被抓獲。關于本 案的處理,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搶劫罪和綁架罪并罰
  B.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和綁架罪并罰
  C.以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
  D.以故意殺人罪、侵占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
  答案及解析:C
  考點: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綁架罪之間的區別
  詳解:為劫取財物而殺死被害人的,按照搶劫罪(屬于搶劫致人死亡)處理。以編造威脅親屬生命的方式勒索財物,實際并未實施綁架,只是利用了被害人丁對于 丈夫安危的擔憂侵犯財產權的,構成敲詐勒索罪。甲、乙兩人在搶劫完成后,又另起犯意實施敲詐勒索行為,構成兩罪,應該并罰。
  評論:搶劫罪的認定比較簡單,相對有難度的是敲詐勒索罪的認定。
  59. 甲系某醫院外科醫師,應邀在朋友乙的私人診所兼職期間,擅自為多人進行了節育復通手術。對甲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A.構成非法行醫罪
  B.構成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
  C.構成醫療事故罪
  D.不構成犯罪
  答案及解析:D
  考點: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主體
  詳解: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和非法行醫罪的主體都必須是“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題目中某甲具有醫師資格,所以AB選 項錯誤。根據《刑法》335條的規定,構成醫療事故罪首先是過失犯罪,還必須有“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后果,而本題目中甲某的行 為是故意為之,并沒335條要求的后果,所以C選項也是錯誤的。
  評論:對法條信息的詳細考察,要求考生對法條的掌握準確、詳細。
  60. 甲公司為了解決資金不足,以與虛構的單位簽訂供貨合同的方法,向銀行申請獲得貸款200萬元,并將該款用于購置造酒設備和原料,后因生產、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紅酒被查處,導致銀行貸款不能歸還。甲公司獲取貸款的行為構成:
  A.貸款詐騙罪
  B.合同詐騙罪
  C.集資詐騙罪
  D.民事欺詐,不構成犯罪
  答案及解析:B
  考點:貸款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的認定
  詳解:根據最高法2001年1月21日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意見,由于刑法規定單位不能成為貸款詐騙罪的主體,單位貸款詐騙時,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評論:實際上對于以單位名義實施的犯罪行為,雖然刑法沒有規定單位作為犯罪主體,但完全可以通過處罰直接責任人來實現刑事責任,如對單位的盜竊行為的懲罰(參見第4題)。2001年的《會談紀要》里的意見本身存在問題,對正確適用單位犯罪的刑法規定有誤導之嫌。
  61. 甲在一豪宅院外將一個正在玩耍的男孩(3歲)騙走,意圖勒索錢財,但孩子說不清自己家里的聯系方式,無法進行勒索。甲怕時間長了被發現,于是將孩子帶到異地以4000元賣掉。對甲應當如何處理?
  A.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牽連犯從一重處斷
  B.以綁架罪一罪處罰
  C.以拐賣兒童罪一罪處罰
  D.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并罰
  答案及解析:D
  考點: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
  詳解:為了非法勒索財物而拐騙幼兒的,構成綁架罪。綁架罪侵犯的首要客體是人身權,無論是否勒索到財物都構成綁架罪的既遂。甲在無法獲得勒索財物的情況下,另起出賣幼兒以換取身價的犯意,構成拐賣兒童罪。實行數罪并罰。
  評論:另起犯意必須是前一個犯罪終止的情況下,行為人開始實施后一個犯罪行為。因為兩個行為之間沒有牽連關系或者吸收關系,所以必須并罰。
  62. 甲為非國家工作人員,是某國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乙為國家工作人員,是該公司財務部主管。甲與乙勾結,分別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單位的財物100萬元。對甲、乙兩人應當如何定性?
  A.甲定職務侵占罪,乙定貪污罪,兩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職務侵占罪,乙定貪污罪,但兩人是共同犯罪
  C.甲定職務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職務侵占罪
  D.乙定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貪污罪
  答案及解析:C
  考點:貪污罪和職務侵占罪的區別以及共犯問題
  詳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15號)》第3條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 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分別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質定罪。本案中,甲乙分 別利用了各自的職務便利,而甲作為公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乙作為公司的財務部主管,甲在犯罪中起的作用更大一些,因此甲是主犯,二人的共同犯罪按甲的犯 罪性質定罪。所以,選項C正確。
  63. 乙與丙因某事發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謊稱自己受丙所托帶口信給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給丙,丙將派人來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將2000元帶給丙。甲將錢占為己有。對甲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理?
  A.按詐騙罪處理
  B.按敲詐勒索罪處理
  C.按侵占罪處理
  D.按搶劫罪處理
  答案及解析:A
  考點: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的區別
  詳解:本題考察含有敲詐勒索因素的詐騙行為的定罪。初看起來,甲的行為完全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甲威脅乙,乙因為害怕而給了甲2000元。但仔 細分析,此題還是更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在敲詐勒索罪中,受害人并沒有被騙,他是因為害怕而迫不得已交付財物的。而在本題中,受害人其實是被騙了,他雖 然也是因為恐懼而被迫交付的財物,但他以為這是丙所要求的,而事實上,丙并不知道此事。所以,甲還是通過欺騙方式獲得他人財物的。因此,甲構成詐騙罪而非 敲詐勒索罪。
  64. 甲是某搬運場司機,在搬運場駕車作業時違反操作規程,不慎將另一職工軋死。對甲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理?
  A.按過失致人死亡罪處理
  B.按交通肇事罪處理
  C.按重大責任事故罪處理
  D.按意外事件處理
  答案及解析:C
  考點:重大責任事故罪與交通肇事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的關系
  詳解:甲的行為:(1)“在搬運場”一一生產領域;(2)“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一一業務過失;(3)軋死一名職工一一重大后果;符合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 罪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是發生在工廠、礦山等生產領域的過失犯罪,違反的是安全操作規程,危害的是生產領域的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罪發生在公共道路,侵犯的 是交通運輸領域的公共安全,違反的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刑法》第233條(過失致人死亡罪)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意味著重大責任事故罪 等過失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與過失致人死亡罪之間是特殊法與普通法的關系,適用特殊法優于普通法的規定。
  評論:中等難度的考題,要把握不同犯罪之間的本質區別。
  65. 關于罪刑法定原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罪刑法定原則的思想基礎之一是民主主義,而習慣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將習慣作為刑法的淵源并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B.罪刑法定原則中的"法"不僅包括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法
  C.罪刑法定原則禁止不利于行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許有利于行為人的溯及既往
  D.刑法分則的部分條文對犯罪的狀況不作具體描述,只是表述該罪的罪名。這種立法體例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答案及解析:C 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刑法應以制定法為依據,排斥習慣法,故A項錯誤。根據《立法法》第8條第4項,關于犯罪和刑罰的事項只能制定法律,故 B項錯誤。刑法只禁止犯罪化,強化懲罰或對行為人不利的法律追溯既往,對非犯罪化,弱化懲罰或有利于行為人的法律則允許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故C項正確。刑 法分則中部分條文沒有具體描述犯罪的特征,只是表述該罪的罪名,之所以采取這種簡單罪狀的方式,往往是因為這些犯罪的特征為眾人所知,無須具體描述,所以 并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故D項錯誤。
  66. 關于因果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甲故意傷害乙并致其重傷,乙被送到醫院救治。當晚,醫院發生火災,乙被燒死。甲的傷害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B.甲以殺人故意對乙實施暴力,造成乙重傷休克。甲以為乙已經死亡,為隱匿罪跡,將乙扔人湖中,導致乙溺水而亡。甲的殺人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C.甲因瑣事與乙發生爭執,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導致乙心臟病發作,救治無效而死亡。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則應視甲主觀上有無罪過而定
  D.甲與乙都對丙有仇,甲見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況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為與丙的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答案及解析:D A項中甲的傷害行為跟乙的死亡有一定的聯系,但二者之間并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因為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被火災所切斷。B項中應該把甲 的犯罪行為看成一個完整的過程,包括其殺人后拋尸行為。整個行為都是在一個殺人故意下實施的,甲的殺人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刑法中因果關系 是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一種客觀聯系,因果關系的有無與行為人主觀能否預見無關。同時,對結果負刑事責任除需要因果關系之外,還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罪 過。由此C項的說法正確,不選。D項中甲以殺人的故意,利用了乙不知情的"有利條件"投毒殺人,所以甲的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
  67. 甲販運假煙,駕車路過某檢查站時,被工商執法部門攔住檢查。檢查人員乙正登車檢查時,甲突然發動汽車奪路而逃。乙抓住汽車車門的把手不放,甲為擺脫乙,在疾駛時突然急剎車,導致乙頭部著地身亡。甲對乙死亡的心理態度屬于下列哪一選項?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過于自信的過失
  D.疏忽大意的過失
  答案及解析:B 題中甲為逃避檢查,不顧抓著車門的乙,在疾駛中突然剎車,致乙重傷,甲明知其行為會發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是典型的間 接故意。根據題中條件,甲只為擺脫乙,并不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計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構成過失。故正確答案為B。
  68. 下列與不作為犯罪相關的表述,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警察接到報案:有歹徒正在殺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現場,但只是站在現場觀看,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時,縣衛生局副局長劉某路過現場,也未救助被害婦女。結果,歹徒殺害了其妻。甲和劉某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沒有履行救助義務,均應成立瀆職罪
  B.甲非常討厭其侄子乙(6歲)。某日,甲攜乙外出時,張三酒后駕車撞傷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離開了現場。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張三負有救助義務,所以甲不構成不作為犯罪
  C.甲下班回家后,發現自家門前放著一包來歷不明、類似面粉的東西。甲第二天上班時拿到實驗室化驗,發現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廁所馬桶沖入下水道。甲雖然沒有將毒品上交公安部門,但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消防法》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都必須立即報警。過路人甲發現火災后沒有及時報警,導致火災蔓延。甲的行為成立不作為的放火罪
  答案及解析:C 不作為是指在能夠履行自己應盡義務的情況下,不履行該義務。成立不作為犯罪必須具備以下客觀要件:1、行為人具有某種特定的義務。義務 的來源通常包括:①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②職務或業務上要求的義務;③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④先行行為造成的。2、行為人能夠履行特定義務。3、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據此A項中縣衛生局副局長劉某雖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對阻止犯罪行為并不具有法律或職務上的義務,不成立瀆職罪。同理D項 中路人也不構成不作為犯罪。B中甲攜6歲的侄子乙外出,由于這一先行行為,甲對乙便負有救助的義務。甲構成不作為。故ABD三項表述均有誤。
  關于刑法上持有型犯罪的性質在理論上有爭論,但一般認為持有是對物的有意識地控制、支配。要區別故意持有和純粹持有。C項中甲在發現不明物是毒品的時候雖然沒有履行上繳的義務,但也沒有故意地繼續持有。所以甲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69. 關于單位犯罪的主體,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也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B.刑法分則規定的只能由單位構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單獨實施
  C.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D.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能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答案及解析:A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刑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既 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故A項關于“不 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也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的說法不正確。該解釋第2條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 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故D項說法正確。刑法分則規定的只能由單位構成的犯罪,稱為“純正的單位犯 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單獨實施,所以B項說法正確。2001年1月21日《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一)明確指出:“以單位的分支機構 或者內設機構、部門的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主要歸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所有的,應認定為單位犯罪。”可見,單位的分支機構或內設機構在某些情況下 也可能成為犯罪主體。故C項的說法正確。本題為選非題,故選A。
  70. 甲和乙共同人戶搶劫并致人死亡后分頭逃跑,后甲因犯強奸罪被抓獲歸案。在羈押期間,甲向公安人員供述了白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搶劫罪行,并提供了乙因犯故意傷害罪被關押在另一城市的看守所的有關情況,使乙所犯的搶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對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的行為屬于坦白,但不成立特別自首
  B.甲的行為成立特別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甲的行為成立特別自首和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甲的行為成立特別自首和重大立功
  答案及解析:D 根據《刑法》第67條第2款的規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的,以自首論。本案中,甲因強奸罪被采取強制措施,在押期間,如實供述自己曾實施的入戶搶劫并致人死亡罪行,屬于刑法規定“以自首論”的情形。《最高人民 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根據刑法第68條第1款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提 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 現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本案中甲檢舉、揭發了乙的犯罪行為,并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協助其對乙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所揭發犯罪為“入戶搶劫并致人死 亡”,應屬重大犯罪行為,所以認定為重大立功表現。故D項正確。
  71. 對下列哪一情形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A.在走私普通貨物、物品過程中,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
  B.在走私毒品過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檢查,情節嚴重的
  C.在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過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檢查的
  D.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過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檢查的
  答案及解析:A 根據《刑法》第157條第2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第277條規定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罪,依照數罪并罰的規 定處罰。所以A項情形應當數罪并罰。第347條第2款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 收財產:……(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可知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一 罪定罪處罰,所以B項不入選。第318條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所以C中的暴力情節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加重情節,仍是一罪,不 入選。第321條第2款規定,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所 以,D項中的暴力也同樣是加重情節,應定一罪,不選。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
  72. 關于緩刑,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B.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
  C.對于數罪并罰但宣告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適用緩刑
  D.雖然故意殺人罪的法定最低刑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緩刑條件,仍然可以適用緩刑
  答案及解析:B 根據《刑法》第74條的規定,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所以A項正確。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由于刑法中各種減輕、免除處罰規定的存在,數罪并罰和故意殺人罪最后的宣告 刑都有可能為3年以下,所以兩者都有能夠適用緩刑的可能,CD均正確。刑法中并未明確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適用緩刑,所以B項錯誤。本題為選非 題,應當選B。
  73. 關于假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被假釋的犯罪分子,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B.對于犯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不得適用假釋
  C.對于累犯,只要被判處的刑罰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適用假釋
  D.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
  答案及解析:D 根據《刑法》第84條的規定,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l)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 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3)遵守監督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準。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剝奪政治權 利,而A項是剝奪政治權利的情況,不是假釋的規定。所以A項錯誤。《刑法》第81條第2款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 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對本條的解讀應當分兩部分,一是對累犯不得假釋;二是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 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因此B、C兩項說法錯誤。《刑法》第65條第2款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 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而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罰還未執行完畢,不能構成累犯。所以D項正確。
  74. 甲盜割正在使用中的鐵路專用電話線,在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甲應按照下列哪一選項處理?
  A.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B.破壞交通設施罪
  C.甲盜竊罪與破壞交通設施罪中處罰較重的犯罪
  D.盜竊罪與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中處罰較重的犯罪
  答案及解析:C 鐵路通信線路應被視為交通設施,甲盜割正在使用中的鐵路專用電話線,既觸犯破壞交通設施罪,又觸犯盜竊罪。一行為觸犯兩個罪名,屬于想象競合犯。對于想象競合犯,應當擇一重罪處罰,所以選C。
  75. 甲系某公司經理,乙是其司機。某日,乙開車送甲去洽談商務,途中因違章超速行駛當場將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丁重傷。乙欲送丁去醫院救治,被甲阻 止。甲催乙送其前去洽談商務,并稱否則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于是,乙打電話給120急救站后離開肇事現場。但因時間延誤,丁不治身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 選項是正確的?
  A.甲不構成犯罪,乙構成交通肇事罪
  B.甲、乙均構成交通肇事罪
  C.乙構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甲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D.甲、乙均構成故意殺人罪
  答案及解析:B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的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 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乙違章超速駕駛,應對事故負全部或主要責任,造 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后果,后又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故排除CD兩項。另根據該解釋第5條第2款,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 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本題中在肇事后因甲對乙的“阻止”和“催促”,使甲成 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甲和乙均構成交通肇事罪,正確答案為B。
  76. 下列哪一行為可以構成使用假幣罪?
  A.甲用總面額1萬元的假幣參加賭博
  B.甲(系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
  C.甲在與他人簽訂經濟合同時,為顯示自己的經濟實力,將總面額20萬元的假幣冒充真幣出示給對方看
  D.甲用總面額10萬元的假幣換取高某的1萬元真幣
  答案及解析:A 《刑法》第172條規定:“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 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 金或者沒收財產。”這里的“使用”既可以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幣,例如持假幣去商店購物。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假幣,例如持假幣參與賭博。B項構成《刑 法》第171條第2款金融工作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罪。C項中甲的行為不構成使用假幣,但不排除非法持有假幣。D項實質是甲出售假幣,構成《刑法》第171 條第1款出售假幣罪。
  77. 關于故意殺人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時被車撞死,便勸乙清晨在馬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馬路上跑步時被車撞死,甲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B.甲意欲使乙遭雷擊死亡,便勸乙雨天到樹林散步,因為下雨時在樹林中行走容易遭雷擊。乙果真雨天在樹林中散步時遭雷擊身亡。甲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C.甲對乙有仇,意圖致乙死一亡。甲仿照乙的模樣捏小面人,寫上乙的姓名,在小面人身上扎針并詛咒49天。到第50天,乙因車禍身亡。甲的行為不可能致人死亡,所以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D.甲以為殺害妻子乙后,乙可以升天,在此念頭支配下將乙殺死。后經法醫鑒定,甲具有辨認與控制能力。但由于甲的行為出于愚昧無知,所以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答案及解析:C ABD中甲的勸說行為或者封建迷信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沒有客觀聯系,所以不構成犯罪。D項中甲具有辨認與控制能力,對其故意殺人行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只有C項說法正確,故選C。
  78. 甲使用暴力將乙扣押在某廢棄的建筑物內,強行從乙身上搜出現金3000元和1張只有少量金額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該信用卡中打入人民幣10萬元。 乙便給其妻子打電話,謊稱白己開車撞傷他人,讓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入10萬元救治傷員并賠償。乙妻信以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萬元,被甲取 走,甲在得款后將乙釋放。對甲的行為應當按照下列哪一選項定罪?
  A.非法拘禁罪
  B.綁架罪
  C.搶劫罪
  D.搶劫罪和綁架罪
  答案及解析:C 區分綁架罪和搶劫罪的關鍵在于,前者只能是向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勒索財物;后者是直接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雖然題中乙的妻 子往乙的信用卡里打入了10萬塊錢,但其主觀上只是聽信丈夫的話,匯錢救治傷員并賠償,沒有向第三人交付的對象性,而且打錢行為本身并非因為乙的人身受劫 而做出的,故甲不構成綁架罪。甲一直是使用暴力控制乙,并且當場取得了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故本題應選C。
  79. 下列哪種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A.甲到乙的餐館吃飯,在食物中發現一只蒼蠅,遂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為由進行威脅,索要精神損失費3000元。乙迫于無奈付給甲3000元
  B.甲到乙的餐館吃飯,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準備好的蒼蠅,然后以砸爛桌椅進行威脅,索要精神損失費3000元。乙迫于無奈付給甲3000元
  C.甲撿到乙的手機及身份證等財物后,給乙打電話,索要3000元,并稱若不付錢就不還手機及身份證等物。乙迫于無奈付給甲3000元現金贖回手機及身份證等財物
  D.甲妻與乙通奸,甲獲知后十分生氣,將乙暴打一頓,乙主動寫下一張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的欠條。事后,甲持乙的欠條向其索要2萬元,并稱若乙不從,就向法院起訴乙
  答案及解析:B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在威脅的內容上,可 以是暴力、揭發隱私、毀壞財物、阻止正當權利行使等。A選項中的"威脅",并不是刑法意義上的威脅,由于其目的帶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性,所以其索要精神 損失費的行為是一個民事行為。C選項與A選項類似,撿拾到他人財物向他人索要報酬的行為,雖然不符合社會道德規范,但是也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不為 罪。故AC項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都不選。選項D中,乙向甲寫下欠條是主動的,并不是甲將其暴打一頓的結果,不具有威脅的內容,故也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不 應選。選項B既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又有實質的威脅內容,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故應選B。
  80. 下列哪種說法是錯誤的?
  A.甲取得患有絕癥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將其殺死,甲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
  B.甲以出賣為目的收買生活貧困的婦女乙后,經乙同意將其賣給一個富裕人家為妻,甲仍然構成拐賣婦女罪
  C.甲征得不滿14周歲的幼女乙同意而與之發牛性行為,甲仍然構成強奸罪
  D.甲在收買被拐賣的婦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沒有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對甲仍然應當追究收買被拐賣婦女罪的刑事責任
  答案及解析:D 征得被害人同意而實施殺害行為,目前在法律上還不能夠排除其犯罪性,A項中的甲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第241條第5款規定,收 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據本法第240條的規定以拐賣婦女罪定罪處罰。即使被拐賣婦女同意也成立犯罪。故B也正確。選項C《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 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的批復》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 應依照刑法第236條第2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這樣規定是出于對幼女的特殊保護。幼女身心發育不成熟,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為的后果與 意義,也沒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論行為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問幼女是否同意只要與其發生性交行為就構成強奸罪。故C正確。《刑法》第241條第6款規定,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D項說法錯 誤,應入選。
  81. 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甲潛入乙家,搬走乙家1臺價值2000元的彩電,走到門口,被乙5歲的女兒丙看到丙問甲為什么搬我家的彩電,乙謊稱是其父親讓他來搬的。丙信以為真,讓甲將彩電搬走。甲的行為屬于詐騙
  B.甲在柜臺假裝購買金項鏈,讓售貨員乙拿出3條進行挑選,甲看后表示對3條金項鏈均不滿意,讓乙再拿2條。甲趁乙彎腰取金項鏈時,將柜臺上的1條金項 鏈裝入口袋。乙拿出2條金項鏈讓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滿意,將金項鏈歸還給乙。乙看少了l條,便隔著柜臺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讓其走,甲猛地甩開乙的手逃走。甲 的行為屬于搶奪
  C.甲在柜臺購買2條中華香煙,在售貨員乙拿給甲2條中華香煙后,甲又讓乙再拿1瓶五糧液酒。趁乙轉身時,甲用事先準備好的2條假中華香煙與柜臺上的中華香煙對調。等乙拿出五糧液酒后,甲將煙酒又看了看,以煙酒有假為由沒有買。甲的行為屬于盜竊
  D.甲與乙進行私下外匯交易。乙給甲1萬美元,甲在清點時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張11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張10元面值的美元頂替。清點完成后,甲將 總面額8……3萬元的假人民幣交給乙,被乙識破。乙要回1萬美元,經清點仍是100張,拿回家后才發現美元被調換。甲的行為屬于詐騙
  答案及解析:C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 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罪與詐騙罪區 別的關鍵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認識錯誤而交付財物,本題ABCD四個選項中甲的行為都屬于盜竊。選項A,乙的女兒只有5歲,是無行為能力人,不具備同意讓 甲搬走彩電的行為能力,因此甲的行為仍是盜竊。選項D甲“趁乙不注意”,應認定為秘密竊取,不是詐騙而是盜竊。故AD都不應選。盜竊罪與搶奪罪區別的關鍵 在于,一個是“秘密竊取”,一個是“趁人不備、公開奪取”,選項B中,甲秘密竊取金項鏈在先,后被發現后掙脫逃走,不屬于“趁人不備、公開奪取”,因此應 定盜竊罪而不是搶奪罪。故B不應入選,本題正確答案為C。
  82. 關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對于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進行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屬防衛過當
  B.由于武裝叛亂、暴亂罪屬于危害國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對于武裝叛亂、暴亂犯罪不可能實行特殊正當防衛
  C.放火毀損自己所有的財物但危害共安全的,不屬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律師在法庭。上為了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隱私的,屬于緊急避險
  答案及解析:C 根據《刑法》第20條第2款、第3款的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 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由此, 在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進行正當防衛時,只要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不屬于防衛過當,A項錯誤。而B項 中的武裝叛亂、暴亂罪,也可能出現“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因而“對其不可能實行特殊正當防衛的說法”,錯誤,另根據《刑法》第21條,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D項中律師面臨義務沖突(辯護 義務與維護他人隱私權義務),應當衡量利益輕重,不必然構成緊急避險。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83. 國家工作人員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某單位謀取利益。隨后,該單位的經理送給甲一張購物卡,并告知其購物卡的價值為2萬元、使用期限為1個月。甲收下購物卡后忘記使用,導致購物卡過期作廢,卡內的2萬元被退回到原單位。關于甲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的行為不構成受賄罪
  B.甲的行為構成受賄(既遂)罪
  C.甲的行為構成受賄(未遂)罪
  D.甲的行為構成受賄(預備)罪
  答案及解析:B 根據《刑法》第385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首先可 以肯定的是,國家工作人員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某單位謀取利益后,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屬于受賄既遂,其次甲未能利用這一財物致其失效,屬于犯罪后對贓物的 處置,不影響犯罪的既遂。
  84. 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將強制猥褻婦女罪中的“婦女”解釋為包括男性在內的人,屬于擴大解釋
  B.將故意殺人罪中的“人”解釋為“精神正常的人”,屬于應當禁止的類推解釋
  C.將偽造貨幣罪中的“偽造”解釋為包括變造貨幣,屬于法律允許的類推解釋
  D.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中的“情報”解釋為“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開或者依照有關規定不應公開的事項”,屬于縮小解釋
答案及解析:D A項中將強制猥褻婦女罪中的“婦女”解釋為包括男性在內的人,應屬于類推解釋。故A不正確。將故意殺人罪中的“人”解釋為“精神正常的 人”顯然縮小了此處人的外延,屬于縮小解釋。B項說法錯誤。我國現行刑法明文禁止類推解釋,另外變造貨幣是獨立罪名,無須類推解釋。C項說法錯誤,故本題 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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