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0年全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0]45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全國統一鑒定考前培訓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號)安排,為做好我省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加強規范管理,保證鑒定質量,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的職業和時間
1、職業范圍
2010年我省繼續組織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網絡編輯員(二級)、職業指導人員、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12個職業的全國統一鑒定。并將繼續開展勞動保障協理員、公共營養師、職業信息分析師、二手車鑒定評估師4個職業的試驗性鑒定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培訓師2個職業的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鑒定試點工作。其中勞動保障協理員的鑒定依據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資格培訓和技能鑒定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0]14號)要求進行。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下簡稱“部鑒定中心”)的安排,2010年將暫停物業管理員、廣告設計師、企業文化師3個職業和網絡編輯員(四、三級)的全國統一鑒定工作。上述職業(等級)的補考等后續工作安排,由部鑒定中心另行通知。
2、鑒定時間
2010年繼續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我省“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分別為5月22、23日和11月20、21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一、二)。由省上組織的統考下放職業:秘書、公關員、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三級的鑒定,仍在 “統考日”一并進行。
二、方式和內容
1、 秘書、電子商務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網絡編輯員(二級)、項目管理師5個職業仍然采用智能化上機考試方式,在部鑒定中心指定的技術支持單位智能化考試平臺上進行考核。
2、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如無特別說明,報考全國統一鑒定職業二級、一級的考生均須參加綜合評審。其中:理財規劃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一級)、項目管理師、物流師4個職業的綜合評審采用在規定時間內紙筆作答或上機考試的方式進行;秘書二級的綜合評審填寫業績評估手冊,在理論鑒定結束后一周內完成;其他職業的綜合評審采用論文答辯的方式。論文答辯分別在“統考日”之后的5月29日、30日和11月27日、28日進行。考生論文必須在報名時一并上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鑒定中心”),其中心理咨詢師二級考生必須提交兩篇文章,包括案例報告一篇,個人分析報告或研究報告一篇。具體論文撰寫格式和要求請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勞社廳函[2006]10號”文件規定。
3、根據考生單項成績保留一年、一年內可有一次補考機會的規定,2009年鑒定不合格的考生,統一安排在2010年5月份參加補考, 不參加視為自動放棄,原成績作廢。
三、考點設置
1、考點確定
需設立考點的報名點要向省鑒定中心提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單位的資質證明、專業設置、考生范圍、報名規模、培訓場地、設備和師資情況,填寫《甘肅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點申報表》(附件三)。省鑒定中心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相對集中、方便考生的原則,在報名點申請的基礎上,根據報名人數、考生來源和工作需要設置考點。并與各考點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
2、考點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積極申請承擔鑒定考點任務并履行考點責任;(2)具備鑒定考試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等條件;(3)具備鑒定保密管理條件,能夠確保鑒定安全;(4)堅持考培分離的原則和回避制原則,監考人員和考務工作人員由省鑒定中心結合考點設置情況統一安排;(5)配備安全保衛、技術保障和醫務工作人員,保證鑒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鑒定費用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規范甘肅省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甘價費〔2009〕282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規范甘肅省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0〕6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報名管理
1、省鑒定中心使用全國統一的“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管理系統”,各報名點使用“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管理系統報名錄入器”。在每次申報鑒定前,必須先對管理軟件進行升級,否則省鑒定中心無法接收報名數據。軟件下載、升級地址:www.bjjdx.com
2、各報名點要準確錄入考生信息。正常考試的要仔細核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文化程度、報考職業級別;補考的除核對考生個人信息外,還應在“考試類型”上選擇“補考”,并在“考試類別”上選擇正確的補考科目,否則無法提取上次考試的合格成績。
3、各報名點在上報數據時必須認真核對考生信息,確認后生成數據庫上報省鑒定中心。準考證下發后,考生信息不得變更。
4、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甘肅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四);
(2)《甘肅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試申報表》(附件五);
(3)甘肅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補考人員花名冊(附件六);
(4)職業技能鑒定人員花名冊(由職業技能鑒定報名錄入器生成);
(5)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年限證明(原件)(附件七);
(6)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7)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8)已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9)職稱證書復印件;
5、準考證下發
考生準考證于考前一個星期下發。
6、具體報名時間
依據《甘肅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關于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報名時間安排的通知》(甘職鑒發[2010]8號)文件執行。
六、質量管理
1、加強考生資格審查工作
資格審查具體事項,仍按我廳“甘勞社函〔2006〕4號”文件執行。各市州、各考前培訓機構要按照批準的職業開展報名工作,并嚴格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報考條件審核考生資格條件,報名機構如有協助考生弄虛作假現象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機構培訓、報名資格。
2、關于報考心理咨詢師的說明
報考心理咨詢師二級,必須持有心理咨詢師三級證書。
3、加大鑒定質量督導力度
各地、各機構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的精神,認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加強各環節的規范管理,確保鑒定質量,提高鑒定的公信力。各地、各機構不得跨區域組織全國統一鑒定考試,一經發現,省廳將嚴肅查處。要加強對質量督導人員和監考人員的管理。
4、加強全國統一鑒定資料的安全管理
各地、各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全國統一鑒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要進一步完善保密制度,試卷和資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防泄密事件發生,發現問題要嚴肅查處并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省鑒定中心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地、各指定考點也要成立相應機構,確保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5、加強考前培訓工作
各市州、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切實加強師資培訓和考前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培訓能力和培訓質量。要按規定學時要求認真制定培訓計劃,確保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注意培訓考生正確填涂機讀卡(紙)。填涂機讀卡(紙)信息錯誤者,成績無效。
各機構報名時要提交培訓計劃,包括開班時間、培訓時間、地點、師資配置、教學安排、學員人數和培訓實施相關情況說明,否則省鑒定中心不受理報名申請。
6、嚴格考務管理
各考點要將堅持標準、嚴格考評、規范操作的要求貫穿于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始終,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杜絕舞弊行為,切實保證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客觀公正、科學規范。
各市州、各培訓機構在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可與省鑒定中心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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