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的建立與發展考點歸納與解讀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4-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安機關的建立與發展
一、考點歸納
(一)警察的含義;
(二)警察的起源;
(三)古代警察;
(四)近代警察;
(五)近代警察的管理體制;
(六)我國近代警察的建立;
(七)近代警察與古代警察的區別;
(八)警察的本質特征;
(九)警察的基本職能;
(十)新中國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機關;
(十一)“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機關取得的偉大成就;
(十二)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嚴重挫折;
(十三)在新的歷史時期公安事業在改革中創新發展。
二、考點解讀
(一)警察的含義
警察是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保衛國家安全的國家行政力量。
警察這一概念表明了警察的性質和警察的任務兩層意思:一是指出了警察的性質,即武裝性質,國家治安行政力量;二是指出了警察的任務,即維護社會秩序,保衛國家安全。
世界各國都擁有自己的警察力量。有的國家甚至不設軍隊,但都設置警察機構和專職警察力量。
(二)警察的起源
警察是一個歷史范疇,是人類社會一定歷史階段上的產物。原始社會沒有警察,警察也不會伴隨著人類永遠生存下去。警察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也必將隨著國家的消亡而消亡。
警察產生的條件是:
1.經濟條件
2.階級條件
3.社會條件
4.政治條件
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的產生是警察產生的經濟條件。
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不可調和性是警察產生的階級條件。
維護統治秩序與懲罰犯罪的客觀需要是警察產生的社會條件。
國家機器的形成是警察產生的政治條件。
(三)古代警察
1.古代警察的含義
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執行警察職能的機構與官吏,稱為古代警察。
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中,沒有專門的警察機關,也沒有專職的警察隊伍,警察的職能是由軍隊、審判機關和行政官吏分別掌管的。這種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執行警察職能的機構與官吏,稱為古代警察。
2.古代警察的特點
(1)軍警不分,警政合一。
(2)古代警察行使職權在法律上極不嚴格,神權、皇帝或長官的意志起決定作用。
(3)私刑、私獄普遍存在。
(四)近代警察
1.近代警察的含義
近代警察是適應資本主義制度需要而建立起來的專門執行警察職能的機構和官吏。
2.近代警察的建立
近代警察發端于西歐,是資本主義發展的產物,是社會生產力迅速發展和社會分工日益細密的必然結果。近代警察首先是在歐洲資本主義較為發達的國家建立起來的。建立近代警察制度較早的國家是法國和英國。1789年法國建立了資產階級政權,建立了保安官制度,即實行了資產階級共和國的警察制度。1829年英國通過了《警察法》,并由羅伯特·庇爾建立了首都倫敦警察廳。此后,資產階級國家紛紛實行警察行政。
3.近代警察的特征
(1)警察職能的獨立化
在漫長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警察行政職能都是寓于軍事、司法和行政三種官職之中。自近代警察制度產生以后,警察行政職能才分離出來,成為一種獨立的職能。
(2)警察機構的專門化
近代以后,才有了專門的警察行政機關。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多層次的龐大的專門系統,并且集軍事、行政與刑事多種功能于一身,成為具有強大實力的國家機器。
(3)警察管理的法治化
警察機關的設立、體制及職權的確定,都是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的。
(4)服裝及裝備的統一化
警察有了獨立的職能和專門的機構,因而也才有了象征國家權力的統一制式的服裝,統一配備了警察專用武器、警械、交通和通信裝備。
(五)近代警察的管理體制
由于受英、法兩國警察制度的影響,形成了兩種不同類型的警察管理體制:地方自治制和中央集權制。地方自治制是以英國為代表的,這種警察管理體制的特點是警察受地方政府領導,中央政府只起監督作用;中央集權制是以法國為代表的,這種警察管理體制的特點是警察由中央政府統一領導。
美國仿效英國,日本仿效法國建立了本國的近代警察制度。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