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監理工程師三項控制輔導:三控考試要點(102)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5-04 15:00:44
進場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控制
1.一般規定
凡運到施工現場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構配件,進場前應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同時附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技術說明書,由施工承包單位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的檢驗或試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確認其質量合格后,方準進場。凡是沒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明及檢驗不合格者,不得進場。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單位提交的有關產品合格證明的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檢驗和試驗報告,仍不足以說明到場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再行組織復檢或見證取樣試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后方允許進場。
2.進口材料
進口材料的檢查、驗收,應會同國家商檢部門進行。如在檢驗中發現質量問題或數量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取得供貨方及商檢人員簽署的商務記錄,在規定的索賠期內進行索賠。
3.存放條件
質量合格的材料、構配件進場后,到其使用或安裝時通常都要經過一定的時間間隔。在此時間內,如果對材料等的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導致質量狀況的惡化,如損傷、變質、損壞,甚至不能使用。因此,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在材料、半成品、構配件的存放、保管條件及時間等方面也應實行監控。
4.當地材料
對于某些當地材料及現場配制的制品,一般要求承包單位事先進行試驗,達到要求的標準方能施工。
環境狀態的控制的內容
1.施工作業環境
監理工程師應事先檢查承包單位對施工作業環境條件方面的有關準備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準備妥當;當確認其準備可靠、有效后,方準許其進行施工。
2.施工質量管理環境
施工質量管理環境主要是指:施工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控制自檢系統是否處于良好的狀態;系統的組織結構、管理制度、檢測制度、檢測標準、人員配備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確;質量責任制是否落實。監理工程師做好承包單位施工質量管理環境的檢查,并督促其落實,是保證作業效果的重要前提。
3.現場自然環境條件
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承包單位對于未來的施工期間,自然環境條件對施工作業質量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認識并已做好充足的準備和采取了有效措施與對策,以保證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