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試公安業務第一章總結:憲法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5-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第一章 憲 法
本章重點提示:憲法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試中題目并不多,一般不會超過3分,以判斷和選擇占多數。
第一節 憲法概述
判斷、選擇題:
憲法是集中體現統治階級意志和利益,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確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國家根本大法。
憲法是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
世界上最早出現的憲法是英國憲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是1787年的美國憲法。
歐洲大陸第一部成文憲法是1791年的法國憲法。
我國先后頒布過四部正式成文憲法,分別是: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現的1982年憲法。
第二節 國家性質(國體)
判斷、選擇題:
國家性質、即國體,是指國家的階級本質,反映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所處的地位。
一般地說,在經濟上處于統治或領導階級的地位,掌握著國家的權力。
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
工人階級對國家的領導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根本標志,也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專政的職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對敵人專政、組織經濟和文化建設、抵抗外來侵略,保衛國家主權的獨立和安全。
多選、簡答、論述題:
人民民主專政的特征:
1、 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就是無產階級專政
2、 人民民主專政是對人民民主與敵人專政的結合
第四節 我國的經濟制度
判斷、選擇題:
我國的經濟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經濟;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勞動者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公有制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在我國多種經濟形式中居于主導地位。
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特點:自愿組合、自負盈虧、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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