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礎知識第一章考試要點詳解(四)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5-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公安機關的宗旨
1公安機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人民警察法》第3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維護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指明我國公安機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公安機關的宗旨是公安機關性質的必然要求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國家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機關,擔負著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重要職責。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公安機關是人民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它執行人民的意志,維護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公安機關性質的必然要求。
公安機關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贊成不贊成、答應不答應,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標準。人民群眾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優勢,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證。
3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要求
江澤民同志指出:“我們共產黨人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都是為人民謀利益。這是我們的立黨之本,執政之本。”公安機關作為黨的忠實工具必須認真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1)為人民服務要堅持一切從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堅持一切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每做一項工作,都要注意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反映人民群眾的心聲,滿足人民群眾的要求。只有想人民群眾之所想,急人民群眾之所急,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才能引導人民群眾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奮斗。
(2)為人民服務要立足本職工作。
公安機關的任務就是要保衛改革開放,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衛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所以,作為人民警察,立足本職工作,一絲不茍地完成公安保衛工作任務,就是堅持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具體體現。
(3)為人民服務要有過硬的本領。
要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起共產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在錯綜復雜的事物面前,保持清醒的頭腦。要認真學習和掌握公安專業理論和各項業務技能,學習公安法律、法規,具備公安工作所需要的各項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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