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建立自學考試網絡助學平臺的通知》(浙教試院[2010]46號文件),引起了考生的廣泛關注。為了更好地解讀政策精神,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浙江省自考網絡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的相關政策,為廣大考生做了解答。 問:課程學業綜合評價試點工作開展的背景是什么? 答: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全國考委五屆二次會議精神,關注考生的學習過程,根據全國考辦自考綜合改革的意見和我省實際,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決定利用社會教育資源合作建設并開通浙江省自學考試網絡助學平臺。該平臺是省教育考試院唯一指定的課程學業綜合評價平臺。網絡助學平臺將向我省自考生提供網絡教育資源、開展網絡助學,并在此基礎上開展課程學業綜合評價試點工作。 通過網絡助學平臺開展課程學業綜合評價試點工作,有助于探索自考人才培養新模式,從而促進我省自考助學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自考教育制度。 問:哪些自考生和學?梢詤⒓诱n程學業綜合評價? 答:平臺建設初期,先在全省社會考生和開展中高職與自考銜接試點學校進行課程學業綜合評價試點,根據試點情況,逐步向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推廣。試點初期共開放了七十多門課程,考生可登陸網絡助學平臺進行選擇。 問: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的考核方式與傳統的考試有何不同? 答:不同方面主要體現在:改變過去一考定勝負的傳統學業評價方式,由原來單一的終結性考試向多元化評價體系轉變。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由網上學習和綜合測驗兩部分內容構成,其考核成績也是由網上學習成績和綜合測驗成績兩部分構成?忌鷧⒓诱n程學業綜合評價后,其課程終結性成績=(網上學習成績+綜合測驗成績)×30%+統考筆試成績×70%。考生課程終結性成績由我院認定和公布。 問:考生如何報名參加課程學業綜合評價? 答:首先是網上學習,考生可通過網絡助學平臺注冊報名,并可通過平臺提供的多種方式支付網上學習費用。然后是綜合測驗,考生可自由選定參加綜合測驗的考點,并在綜合測驗前去考點現場使用現金繳納綜合測驗費用。綜合測驗考點名單(即試點學校名單)會公布在網絡助學平臺上。網上學習和綜合測驗兩部分都必須參加,并且在報名時須正確填報相關信息,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的考核成績才能生效。 問:考生在報名過程中遇到疑問怎么辦? 答:為確保考生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經我院審批同意,開通課程學業綜合評價24小時報考咨詢電話4008135555,節假日、周末全年無休,歡迎考生隨時撥打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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