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之常用公文撰擬要點三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2-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指示
指示用于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用于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的指示的正文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行文的客觀依據或目的、意義;二是具體的工作任務與安排,以及指示事項的意義;三是對落實指示事項提出具體注意事項和要求(如步驟、方法、時間安排、期限、政策界限、報告執行情況的方式、時間等)。
這三部分內容可依以上次序陳述,也可先講事項意義及行文目的,然后分條列項對每一項具體任務和要求分別陳述。用于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的指示,其正文通常也有三個組成部分:一是行文依據或該項工作活動的意義;
二是對開展各項活動指導原則的規定(禁止、糾正或倡導、要求以及有關政策界限);三是在落實指示事項過程中的具體注意事項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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