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監局2011年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時間:2011-02-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中國保監會考試錄用工作的要求,現將天津保監局2011年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國家公務員局根據我局申報的計劃錄用人數,按照各職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5:1的比例確定了我局2011年招考錄用工作人員的面試人員名單和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并已公布。
職位代碼 | 姓名 | 準考證號 | 面試比例 | 所報職位 筆試最低分數線 |
面試時間 |
0901733001 綜合監管崗 |
李木子 | 733122006229 | 5:1 | 112.2 | 2月23日下午、2月24日上午 |
李孟潔 | 733161035809 | ||||
郎寧 | 733113010920 | ||||
潘軍妮 | 733112031310 | ||||
韋小方 | 733122009827 | ||||
0901733002 業務監管崗 |
張鐘元 | 733170462407 | 5:1 | 102.5 | 2月23日上午、2月24日上午 |
李振鵬 | 733121521519 | ||||
吳鳳霞 | 733112121513 | ||||
楊雪梅 | 733112080214 | ||||
趙萍 | 733132500314 | ||||
路云秀 | 733171486025 | ||||
張真 | 733112030309 | ||||
李燕燕 | 733112061826 | ||||
萬鵬飛 | 733137045921 | ||||
王丹 | 733112120114 |
二、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人員確認
請入圍考生于2011年2月17日下午17時前,將是否參加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的意見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jie_zhang@circ.gov.cn進行面試確認,標題為:“面試確認+姓名”;內容請填寫以下信息: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手機號碼(確保處于開機狀態)等,以及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三、資格復審
時間為2月21日下午13:30—17:00,入圍考生須親自到天津保監局進行資格復審,并攜帶以下材料:
(一)應屆畢業生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公務員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筆試成績單(網上下載打印);
5、英語及計算機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公務員考試報名推薦表》(可從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需有學校蓋章);
7、《考試報名登記表》(需貼1寸彩照);
8、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所獲各種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9、1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在背面用圓珠筆寫上本人姓名和報考職位代碼)。
(二)社會在職人員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其他工作身份證明文件);
3、公務員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筆試成績單(網上下載打印);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英語及計算機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7、《考試報名登記表》(需貼1寸彩照);
8、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其中人才中心存檔人員由人才中心出具證明,并注明現工作單位);
9、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所獲各種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10、1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在背面用圓珠筆寫上本人姓名和報考職位代碼)。
缺少上述材料或經審核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資格。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四、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安排
(一)專業科目考試時間:2月22日上午9:00開始。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提早20分鐘到達考試地點;考試開始后30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開始考試15分鐘后,遲到人員不得入場。提前交卷人員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距離考試結束15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
(二)面試時間要求:2月23日,請上午參加面試的考生8:30到天津保監局報到,8:50進入候考室,到時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下午參加面試的考生13:00到天津保監局報到,13:20進入候考室,到時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2月24日上午,全體考生參加面試,請于8:30到天津保監局報到,8:50進入候考室,到時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地點:天津保監局 (天津市和平區睦南道93號,睦南道與桂林路交口。主要乘車線路:天津站下火車,乘13路公共汽車,到湛江路下;乘871、862、904、685路公共汽車在湛江路或外國語學院站下;乘906、954在桃園村大街站下。)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專業科目考試時請攜帶簽字筆。
(二)考生面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或候考室,自行攜帶的須將其關閉,暫交候考室管理人員統一管理。
(三)根據各職位的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考察的人數與錄用計劃人數的比例為1:1。若參加面試人數少于該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時,考生面試的成績在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時,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考生沒有達到規定的平均分時,該職位取消錄用。
(四)考生參加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自理,請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聯系人:天津保監局人事教育處張潔、段俊宇,電話:022-23145069、022-231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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