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務員報考申訴時間延長至22日24時
來源:東南快報東南快報 官方微博 發布時間:2011-02-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昨日記者從省公務員局獲悉,今年春季公務員招考報考人數超15萬人,由于人數過多,審核不通過申訴時間延長兩天,截至2011年2月22日24時。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報考者還可重新上傳相片、更改考試地、更正考生信息。
據了解,需要申訴的報考者可進入考生界面后,在“職位報考”中選擇相應的審核不通過職位,點“查看詳情”后填寫完整的申訴理由后提交。系統僅提供一次申訴機會。
對于相片不符規定、更改考試地、考生信息錯誤等情況,報考者可在2011年2月28日24時前登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網進行更改。據介紹,有部分報考者上傳的相片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上傳,考生要注意的是,如果相片不合格,考生將無法下載準考證,且報名費不退。上傳的相片必須是清晰的彩色證件照,頭像占照片幅面比例70%以上。同時,省公務員局為需要調整考試地點的考生提供一次更改機會。更改方式為進入考生界面后在留言板選擇“考試地調整”留言,28日后將開始安排考場,不再變更考試地。考生在報考時如果姓名、身份證號、性別有誤,也可在上述時間內更改,更改方式為進入考生界面后在留言板選擇“姓名信息更正”留言。
此外,審核未通過及繳費過程中多扣的費用將于2011年3月31日前退回原卡。省公務員局提醒,在此時間前,報考者不要注銷銀行卡,否則將導致退款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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