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歷年精選行測真題及解析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下列機構中,有權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的是( )(09-21)
A.某直轄市代表大會
B.某省人大政府的工作部門
C.某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2.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行為是不合法的( )(09-20)
A.某鄉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鄉長、副鄉長
B.國務院某部門制定規章設定行政許可
C.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2008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
3.下列人員中,通常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是( )(08-101)
A.局長、廳長。委員會主任
B.副局長、副廳長、委員會副主任
C.人民法院副院長、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D.副省長、副市長、副州長、副縣長、副區長
4.某省人民政府和規章與國務院某一部門的規章不一致,按照法律規定,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08-98)
A.由國務院裁決
B.由最高人民法院裁決
C.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裁決
D.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違法的規章予以撤銷
5.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是我國憲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兩項制度。下列對這兩項制度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07-96)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
B.自治區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
C.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行政管理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獨立的外交權
參考答案及專家點評
1.【D】有權制定和變動地方政府規章的主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較大的市(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這些地方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自治區和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的政府,還可以根據本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制定規章。為保障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和變動,得以正確、慎重地進行,地方政府規章應當報國務院和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較大的市(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政府規章,應當同時報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備案;國務院有權改變不適當的地方政府規章,地方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本級政府制定的不適當的規章;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政府有權撤銷下一級政府制定的不適當的規章。地方政府規章與國務院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2.【B】行政許可涉及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根據《立法法》第8條,只能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鄉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鄉長、副鄉長、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2008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都是符合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的合法行為。
3.【D】《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21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省長、副省長,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市長、副市長,州長、副州長,縣長、副縣長,區長、副區長,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人選,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規定聯合提名。
4.【A】《立法法》第86條規定,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5.【D】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行政管理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不包括獨立的外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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