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出臺首部公務員考錄地方人民政府規章
來源:發布時間:2011-03-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陜西出臺首部公務員考錄地方人民政府規章:
陜西省人民政府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此前已以政府令的形式簽發的《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辦法(試行)》。據悉,這是我國第一部有關公務員考錄的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該辦法將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
本著法制統一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該《辦法》對2005年頒布的《公務員法》,在考錄工作的具體職責上作了細化和明確,以適應公務員考錄工作出現的新情況。在諸多領域實現了突破。
《辦法》使考錄更加規范。《辦法》明確要求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目錄,用人單位依據專業目錄設置招考職位專業條件。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面試環節暗箱操作的疑慮,《辦法》明確,面試考官小組應由不同層級、部門、地域的7名以上單數考官組成,每個小組應當有半數以上的面試考官由省公務員局主管部門選派、交流。面試成績當場告知。
《辦法》使監督更加有力。《辦法》單設“考試錄用人員管理”、“紀律與監督”兩個獨立章節,分別對考試組織者、命題專家、面試考官、考務人員,以及考生在考試工作和考試過程中的職權和責任承擔作出明確要求,體現了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使政府和考生的行為在同一個平臺上得到約束。
《辦法》使結果更加科學。該辦法對“錄用計劃與職位條件設置”作了規定:招考職位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戶籍、地域、學歷等限制,禁止性別歧視。要求公務員主管部門采取措施便民利考。設定了暫緩體檢、復檢、救濟途徑、免除貧困報考人員報名費等制度,體現了對報考者的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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