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國海事局補錄公務員華東考區面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5-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關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的意見》及《中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二次調劑工作方案》要求,現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以下簡稱“中國海事局”)2011年公開考試補錄公務員華東考區(報考上海海事局、江蘇海事局、浙江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考生在華東考區面試)面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具體面試名單見附件一。
二、資格審查和面試時間
面試定于2011年6月3日至4日進行。請所有面試考生于2011年6月2日上午09:00~12:00時進行報到和資格核查。如因個人原因資格審查遲到而導致抽簽滯后,所帶來的不利后果考生自負。
三、資格審查和面試地點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葉青兜路1號浙江海事局一樓大廳及五樓考場。面試地點線路圖見附件四。
四、面試確認
請考生見到本公告后于2011年5月30日12:00時之前通過E-mail發送《面試確認單》(樣本見附件二)到所報考直屬海事局郵箱中(見附件三)進行面試確認。逾期未發送《面試確認單》的,視同放棄面試。請考生確保聯系方式暢通。
如自愿放棄參加面試,應于2011年5月30日12:00時之前將《放棄面試聲明書》(樣本見附件二)的書面材料傳真或郵寄至所報考直屬海事局。如考生放棄面試或逾期未確認參加面試又不按要求提交《放棄面試申明書》的,視同放棄面試,同時我局將考生情況上報中國海事局,由上級主管部門報送至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后果自負。
五、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未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我局將根據上述原則按職位招錄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進行體檢。報考公安職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核查、簽到、面試、體檢,否則按棄權處理,不再補審、補試。
(二)請考生在資格核查時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8張(請用圓珠筆在照片背面寫上名字、職位代碼);
2、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身份證件(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報名登記表》(樣本見附件二,非應屆畢業生提供)一份;
4、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樣本見附件二);
5、學歷及學位證書(非應屆畢業生及2009、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但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者提供,職位條件未要求學位的無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應屆畢業生)應同時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或《失(待)業證明》(失業、待業人員提供),暫時無法提供的,應在2011年6月20日前補交。逾期提交,視作棄權處理(樣本見附件二);
7、2009年、2010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者,若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而其所報考職位要求“應屆高校畢業生”者,需提供《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明》材料(樣本見附件二);
8、要求兩年基層以上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職位的,提供有關勞動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一份;
9、滿足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工作經歷證明、黨員身份證明、外語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專業八級等外語類證書應屆畢業生在報到前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計算機證書、船員適任證書、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應屆畢業生報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考生系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攜帶經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三)考生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者有關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實的,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上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四)在讀非應屆畢業的碩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學計劃,不能在2011年7月前畢業的考生),無論以何種學歷報考,一律不予錄用。一旦發現此類情況,將立即停止對該考生的后期各項工作,并將考生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五)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體檢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員(須提供書面證明材料)在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及體檢費用由考區海事局承擔。考生體檢于6月4日(6月3日面試考生)、6月5日(6月4日面試考生)上午集中進行。
(六)請聯系方式有變動的考生及時將變動情況電話告知所報考的直屬海事局,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七)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八)有關招錄的未盡事項請登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局(www.scs.gov.cn)、中國海事局(www.msa.gov.cn)和各相關海事局網站進行查閱。
(九)中國海事局2011年補錄工作人員工作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監督電話:010-652937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