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行測公共基礎知識案例分析題(二)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甲乙丙三人實施信用證詐騙。偵查過程中,某地級市公安機關向該市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乙系自由職業者;丙系無國籍人士。在審查批捕過程中,檢察院查明:乙已懷有兩個月身孕。
1.根據刑法規定,信用證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為( )。
A.有期徒刑5年
B.有期徒刑10年
C.無期徒刑
D.死刑
2.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時應該查明( )。
A.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B.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C.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D.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3.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檢察機關決定對甲批準逮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只需報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
B.應當在市人大常委會許可后,再報省人大常委會許可
C.應當分別報請省市兩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
D.等待人大常委會許可期間,應當先取保候審
4.關于檢察院對乙審查批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可以對乙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B.可以直接建議公安機關對乙取保候審
C.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決定另行偵查
D.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5.關于檢察院對丙審查批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市檢察院認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決定
B.市檢察院認為需要逮捕的,報省檢察院審查
C.省檢察院征求同級政府外事部門的意見后,決定批準逮捕
D.省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應同時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參考答案解析
1.【答案】D。解析:《刑法》第19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第一百九十四條(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第一百九十五條(信用證詐騙罪)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答案】ABCD。解析:《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3.【答案】C。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九十三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擔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報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許可。對擔任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層報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請許可。對擔任下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可以直接報請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許可,也可以委托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請許可;對擔任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由縣級人民檢察院報告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對擔任兩級以上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分別依照本條第一、二、三款的規定報請許可。對擔任辦案單位所在省、市、縣(區)以外的其他地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委托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請許可;擔任兩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應當分別委托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由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
4.【答案】AD。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90條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或者不予逮捕。由此,A是正確的。第92條第2款規定,審查逮捕部門辦理審查逮捕案件,不能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的意見。由此,B是錯誤的。第97條規定,審查逮捕部門辦理審查逮捕案件,不另行偵查。由此,C是錯誤的。第101條規定,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則第八十九條或者第九十條規定情形,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連同案卷材料送達公安機關執行。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由此,D是正確的。本題正確答案是AD。
5.【答案】ABCD。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94條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國與國之間政治、外交關系的案件以及在適用法律上確有疑難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并提出意見,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征求外交部的意見后,決定批準逮捕。經審查認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外國人、無國籍人涉嫌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并提出意見,報省級人民檢察院審查。省級人民檢察院經征求同級政府外事部門的意見后,決定批準逮捕,同時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經審查認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由此,本題ABCD四個答案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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