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魯人社字〔2011〕298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取得方式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二、考試時間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5、16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一)房地產估價師 2011年10月15日 0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2011年10月16日 0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房地產經紀人 2011年10月15日 0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2011年10月16日 0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有關規定執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條件 1.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2.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 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3.2011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的考生,暫不要求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組織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確認、網上繳費方式。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7月6日至20日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字后交單位審核蓋章。 (二)現場審核確認 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7月21日統一到濱州市人事考試中心306室(濱州市濱城區府右街37號,即黃河四路與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聯系電話:3368333)辦理審核、確認手續。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不具備規定學歷的考生還須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對2年內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違規,給予“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1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三)網上繳費 7月24日至25日,報考人員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入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驗人考試查詢入口,查詢本人報名信息的審核狀態。網上審核通過的考生,按照網上流程說明,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交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五、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存儲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四)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1年10月10日至16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房地產估價師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每人每科70元。 七、考場設置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各單位要嚴格掌握報名條件,規范管理,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
輔導科目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模考試題班 |
講師 |
在線購買 |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66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黑敬祥 |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40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史貴鎮 |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40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史貴鎮 |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40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史貴鎮 |
|
房地產估價師論壇熱貼: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菏澤市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