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要求在公務員招考錄用中不得拒絕殘疾人
來源:新華網鄭州發布時間:2011-08-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河南省政府日前發布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在公務員招考、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報考和錄用。
規劃要求切實落實按比例就業政策,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促進更多殘疾人在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就業,逐步建立殘疾人按比例安排就業崗位預留制度。
未來5年,河南省將落實對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稅收優惠和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收費減免、稅收扶持有關政策,鼓勵用人單位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并編制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專產專營和政府優先采購產品與服務目錄;將采取資金扶持、小額貸款貼息、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措施,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以社區便民服務、社區公益性崗位和家庭服務、電子商務等多種形式促進殘疾人社區就業和居家就業。
規劃要求縣級以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全部建有獨立服務場所,綜合管理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為用人單位提供就業信息發布和推薦殘疾人就業等支持性服務,免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適應評估、就業和失業登記、職業介紹等服務。
未來5年,河南將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措施,培訓40萬殘疾人,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1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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