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錄用流程
來源:發布時間:2011-09-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6資格審查
主考機關和用人單位在組織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許報名參加考試,不合格者不予報名。
經審查具有下列各種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公務員:①組織或參加違背法律、法規的社會團體,組織或參加旨在反對政府的罷工、集會、游行、示威、簽名等活動;②觸犯刑律,剝奪政治權利;③有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行;④因失職或瀆職被開除,犯過罪、道德敗壞或有不良形象;⑤報考時謊報情況、弄虛作假、營私舞弊;⑥身體狀況不能正常工作;⑦其他主考機關和用人單位認為不合格的情況。
在對報考者進行上述內容的資格審查以后,要求報考者詳細填寫報名登記表,統一存檔備查。報名登記表必須由報考者本人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內容要真實、準確。
資格審查合格者,交本人近期一寸正身免冠照片三張和報名費,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由錄用考試主管機關按統一格式統一印刷,其正面要求詳細填寫報考者的姓名、考號、考試科目、考點、考場、考試時間等,其背面要有考試說明或考試要求及考場紀律等。
二、公務員錄用考試
我國國家公務員的考試主要有兩輪,第一輪是筆試,第一輪合格者參加面試。筆試和面試都有各自的程序,筆試一般由政府人事部門統一舉行,面試則由各用人單位具體實施。
1筆試筆試是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第一輪考試,是指列為筆試科目并以書面方式使用試卷作答的考試方式。筆試工作主要分兩部分,一部分是筆試命題,一部分是筆試組織。命題工作包括:選調、培訓命題人員,制定試題編制計劃,研制試題試卷,制定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試卷的審查、確定、印刷、裝訂等。筆試組織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
(1)組成筆試主考小組。主考機關組成管理筆試工作的領導小組,將應試者按考號分配在不同考場,并組織應試者認識考場,還要根據應試者人數的多少給每個考場配置主考人員和臨考人員。
(2)布置考場,編排座號。考場應清理整潔,桌椅齊全,不得有任何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書籍、報刊、紙片等存在。
(3)分發試卷。考試的當天,主考人員應提前到達考場,在監考人員的監督下,拆開密封的試卷,將試卷分發到每個坐號。
(4)核對應試者的姓名、照片、證件。一般在考試時間提前十分鐘,核對應試者的準考證、身份證、姓名等,應試者進入考場。
(5)宣布考試注意事項。公務員的錄用考試是很嚴肅的一項工作,考試前由主考人員宣讀應試者考試的注意事項,如:不準談話,不準查書,不準立刻退場等。
(6)進行筆試,應試者解答試題。時間一到,主考人員宣布筆試開始,應試者開始解答試題。中間遇到試卷不清楚或漏印時,應試者可向主考人員提出,主考人員應予以解答,而有關考試內容的問題,主考人員不予回答。
(7)收卷、裝訂、密封。考試結束時間一到,主考人員宣布停止答卷,應試者應馬上停筆,離開考場。主考人員按考號收卷,并在監考人員監督下裝訂、密封,交付考試主管機關。
2面試
所謂面試,是指主考人員(或稱主考官)與應試者之間面對面地以言語回答的方式進行的考試。只有筆試合格者,才可參加面試。由于我們將在下一節中詳細介紹面試的組織與命題設計,在此僅簡要介紹面試的基本程序。其基本程序如下:
(1)確定應試者的人員名單。一般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和錄用人數的多少,或規定筆試的錄取分數線,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的應試人數一般多于或等于擬錄用的人數。
(2)設立面試測評小組(即考官小組)。面試測評小組一般由5~7人組成,包括:用人單位代表、政府人事部門的人員、測評專家等。
(3)面試考場的布置。面試考場與筆試考場是不同的,面試考場的布置應分為兩方,一方為測評小組成員,應試者單獨成為一方,兩方形成對應格局。
(4)面試問題。面試開始時,由應試者抽簽確定面試題目,或由主考人員向應試者逐一提問,應試者輪流進入考場,接受面試。
(5)應試者答題。應試者在規定的時間里回答問題,主考官可以連續提問,應試者必須即興回答。
(6)測評人員對應試者的面試進行測評,當場各自打分同時做好記錄,并由指定的人員填寫面試測評成績表,交主考人員簽名。
(7)公布面試成績,并盡快通知應試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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