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公文文體寫作指導(3)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文是黨政等機關在實施領導和管理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公務文書,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布行政法規和規章,施行行政措施,請示和答復問題,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另外,機關還是用很多日常事務文書,如簡報、總結、情況匯報等。此外,在公務員考試中申論的部分還常常考到一些實用文體。如有規劃、計劃、述評、講話、通訊、情況反映(簡報)、倡議書、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動員報告、演講等。
情況報告
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在下列三種情況下使用報告:一種是匯報工作,屬于匯報性的;一種是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的,屬于反映性的;一種是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屬于回復性的。
報告的標題:機關名稱+報告事由+文種。主送機關:頂格寫。開頭:回復性的-- 根據××指示或要求,我們怎么處理的,結果如何,現將××報告如下。反映性的-- 簡述基本情況(最近一段時間)、提出寫作目的。匯報性的-- 先簡述基本情況,說明取得了一定的進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報告的內容主體:一般為四部分:1.基本情況。不論是匯報工作、還是反映情況,答復上級的詢問,均應實事求是地將具體情況交代清楚,以便上級了解下情,并以此作為依據,妥善地予以處理和指導。2.存在問題(或具體意見)。呈報性報告寫存在問題,以便于上級了解工作進展的情況,同時為報告的下一部分內容(提出要求)打下基礎;呈轉性報告也要根據基本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辦法,以供上級機關參考。3.具體要求或措施。即對今后工作的設想,提出要求或準備采取的措施。4.結語。報告的結語,要根據報告的性質和內容而定,不能千篇一律。報告的結語一般用“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以上報告,請審閱”等字樣。但也有的報告結尾不寫這些用語。
回復性的-- 處理好的、效果會令上級領導滿意的,就主要寫處理的經過,在其中流露出對這項工作的重視、對待工作的態度、工作熱情和責任感以及工作能力;如果是沒有處理好的,效果上級不滿意的,則除了寫處理情況、表示重視和認真對待以外,又要寫意見,即分情況、問題及問題分析兩部分,讓上級了解全面情況和問題的復雜。反映性的-- 如果是發展變化快的,急于上報的,就以寫情況為主。如一些惡性事件,要報告起因、經過、事態現狀;有一些比較復雜的情況,則歸納為幾個方面,分項細說現象和實質。如果是發展變化緩慢的,需要寫情況、原因、意見或建議。匯報性的-- 先寫工作成績、工作體會,然后寫存在的問題、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例文:以主管部門負責人的身份,以“加快城鄉社會保險的對接進程刻不容緩”為題,向市政府提交一份報告。(1500字,60分)
加快城鄉社會保險的對接進程刻不容緩
市政府: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今年初,國務院又出臺了《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一些地方也正在著力探索農民工醫保政策和制度的建設。但是,總的來說,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比率還相當低,其醫療衛生狀況依然令人擔憂。造成這一現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農民工的健康保障出現“真空”。
一是我國目前醫療保險體制相對滯后,不能適應農民工流動性強的特點。盡管我國已經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象擴大到了靈活就業人員,但是仍然主要針對城鎮職工,缺乏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強、就業方式多樣這一特征的醫療保障體系。
二是現在針對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政策,對農民工來說門檻太高,另外制度不靈活,缺乏吸引力,影響了他們參保的積極性。
三是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處罰力度不夠,缺乏刺激企業自覺為農民工繳納醫療保險的動力。企業的違法成本低于其守法成本,企業“寧愿認罰不投保”的現象普遍存在。
四是農民工在城鎮參加的醫療保險與當地的醫療保險或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沒有實現對接,異地之間就醫手續繁瑣,非常不便。
五是農民工經濟條件差,文化水平低,缺乏自我保護、自愿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識。
我們響應中央號召,積極構建和諧社會,城鄉差別的切實縮小不可能一直懸而待解,而農民工問題,正可以作為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重要突破口。盡快將農民工納入社保體系,應該說是一種順應發展大勢的舉措。因此,針對以上問題,特提出建議如下:
第一,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由國家、集體、農民三方負擔的農村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并在經濟發展快的地區推進城鄉協調的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實現農村社會保險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接軌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
第二,降低農民工醫療保障門檻。根據農民工流動性大、收入偏低的實際情況,采取簡便靈活的參保方式。繳費實行低費率,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雙方負擔,立足于保大病,充分考慮農民工的參保能力,滿足農民工的基本醫療需求。提高農民工的參保人數和待遇,重點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住院醫療保障問題,為農民工參保創造便利條件。
第三,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應對違反規定不繳納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給予較高的行政處罰,刺激企業自覺繳納醫療保險費。目前北京地區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最高可罰款1萬元。
第四,制定和完善切實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法規、條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盡快出臺《××市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使政府在處理同類問題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五,建立農民工應急救助機制。由政府出面協調民政、司法等部門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活動,鼓勵民間機構維護農民工權益;對因遭遇意外傷害或重大疾病生活陷入困境的農民工,由民政部門給予臨時性的應急援助。
第六,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農民工維權網絡平臺。大力宣傳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增強農民工自覺參保、企業自覺入保的意識,同時在社會上營造關愛農民工的社會輿論和風氣。
農民工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與犧牲,為城市創造了財富,為農村增加了收入,為城鄉發展注入了活力。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局來看,將農民工納入政府有組織的醫療保障體系,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將農民工納入醫療保障體系是一項緊迫而長期的任務。我們從現在開始必須抓緊制定相關的政策措施,建立適合農民工的醫療保險政策,切實解決好農民工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必將極大地調動廣大農民工的積極性,推動城鄉共同繁榮,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市社會保障事業局
二OO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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