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房產經紀人培訓手冊14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11 08:36:57
(十)若公司沒有所收樓盤的具體資料,物業顧問應請業主提供有關平面圖及小區圖。
(十一)客戶放盤時必須辨清其身份是業主或代理人,因部分代理人只是受業主委托找經紀放盤及提供開門看樓服務。物業顧問最重要是知道誰人可拿主意及最終拍板成交,即遇有意向客戶時,應與誰人議價、談判及商討具體簽約成交事項。因代理人如無權拍板,物業顧問與其聯絡也是徒勞無功且浪費時間。遇此情況必須盡量套出業主資料,直接與其聯絡談判,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十二)收盤必須爭取要求業主多留幾個聯系電話,包括公司、住宅、手機或傳呼機,這有助物業顧問跟進交易。有部分業主多習慣性或為保持私隱只留下傳呼機或手機。當物業顧問有業務與之聯系時,業主可能會沒有復機或停機。這樣使我們在交易中處于被動地位或無法聯系業主,最終喪失成交機會。因而要都留業主電話,才會更有保障。游說時應盡量從業主利益出發考慮,如:客戶急需時,多些聯絡方式可即時找到業主,盡早為其租/售出;同時留下電話不會打擾他,我公司只會在關于其樓盤出租/售的事情才會聯絡他。
(十三)了解所有放盤資料后,最后可問業主還有沒有其他物業需要放盤,有沒有計劃在杭州再置業,輕松簡單兩句話可能爭取多一個樓源及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