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經典申論文章九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0-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申論寫作:公務員誠信不僅僅是“私事”
政令不通、作風不正、工作不力、形象不佳、紀律不嚴等都會被記入誠信服務檔案,并作永久性的記錄,個別失信行為情節嚴重的,將給予處罰。記者了解到,上海市金山區3000名公務員在本市率先進行了誠信考核。(上海《青年報》8月12日報道)
誠如新聞所言,將誠信納入公務員考評體系的意義非常重大,對公務員原來單純的一年一次的述職考核也是一種突破,這種做法對于促使公務員杜絕失信行為、恪盡職守的作用也是明顯的。但是如果僅僅把公務員的誠信考核僅僅與晉升、獎金等方面掛鉤,在筆者看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對公務員誠信的社會意義。事實上,公務員誠信不是公務員個體的私事,它關系到政府的形象,關系到誠信政府的塑造和政府的公信力。簡單地說,只要一個公民成為了公務員,誠信對他來說,就不僅僅是“私人領域”的事情。公務員誠信,是公眾對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及其能力的信任,是公務員的行為準則和應具備的基本道德品質。公務員的誠信道德在社會誠信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公務員行政道德的核心、治國安邦的根本。這是由公務員職業的特殊性質和政府本身的特征所決定的。
公務員是政府人員構成中的主體,他們的誠信程度如何,無可厚非地對政府信用程度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不僅因為其言談舉止,代表政府信用的形象,更因為他們所做出的決策,對一個地區、部門、單位的發展至關重要。公務員的誠信行為對全社會成員起著表率作用,是最高層次的典型示范。公務員以誠信待民,就能凝聚民心,增強民眾的認同感,贏得公眾的支持和信任;就能使公眾從公務員真誠的為人民謀利益的行為中受到感召,并自覺效法,從而形成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否則,就能造成整個社會誠信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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