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公務員行測常識判斷資料(24)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1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
第一,民主法治。
第二,公平正義。
第三,誠信友愛。
第四,充滿活力。
第五,安定有序。
第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和重要原則
第一,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第二,必須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五個統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
第三,必須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經濟發展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第四,必須尊重人民群眾的創造精神,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
第五,必須注重社會公平,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
第六,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堅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以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使改革發展穩定地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確保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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