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國家公務員考試:十招幫你申論得高分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申論考試“主要側重考查應試者對給定資料的閱讀理解能力、分析歸納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考試形式既嚴格又靈活,要求考生摒棄套話、閑話,要求分析、論證和解決問題透徹、全面、清晰,同時又保證考生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潛力,施展自己的真才實學。
只有在把握背景資料本質內容的基礎上,抓住重點,條分縷析,使回答和論證更富有表現力和說服力。否則,只能是四處出擊,盡管洋洋灑灑,長篇論道,但卻不得要領,事倍功半,下面總結備考復習經驗,總結申論"萬能十條,供考生參考:1、加擴法——對原資料的段意進行增加式擴展;
2、縮減法——對原資料的內容進行刪減增找出精華。用于概括案件、案例、領導講話等;
3、搬移法——找現成的總起句、總結句、中心句、過度句作段意;
4、合并法——先分段進行結構分析,再進行同類合并,串聯成文;
5、分層法——先劃清語段的層次,提煉各層的要點,然后加以整合組織;
6、變代法——用文字變代數字、圖形、圖表、圖畫、圖示;
7、五WH法從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故六個方面入手,逐一尋找,再根據寫作目的和表達需要有所取舍;
8、歸納法歸納是根據對某類事務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對象及其屬性之間必然聯系的認識,得出一般性結論的方法。歸納則是對個別事務、現象進行觀察研究,而慨括出一般性的知識;
9、演繹法演繹是從一般性知識引出個別性知識,即從一般性前提得出特殊性結論的過程。演繹推理的前提與結論之間存在著必然聯系,只要推理的前提正確,推理的形式合乎邏輯,則推出的結論也必然正確。作為演繹的一般性知識來源于經驗,來源于歸納的結果,歸納則必須有演繹的補充研究;
10、分析法通過對整體中各個部分的單獨研究,以了解整體的本質的思維方法即分析法。定性分析:回答“有沒有”、“是不是”;定量分析 :回答“有多少”;因果分析:原因引出結果,回答“為什么”;可逆分析:結果成為反過來的原因分析;系統分析: 動態的、多層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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