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依法鑒定民間文物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有則才有守,文物鑒定行業亟待強化規則。行規是約定俗成的職業守則,蘊含著職業道德,是一個職業成熟、完善的標志。已故文物專家單士元就曾說過:上世紀二十年代以來,中國文物界一直有個不成文的嚴格行規,即從事研究、鑒定的文物專家不得從事收藏,以防學術失范。恪守道德成為美談,偶有“濕鞋”者也會成為反面教材。同樣,針對正在興起的民間收藏和鑒定,法律法規的空白,是失控,也是大隱患。
隨著經濟收入的提高,不少個人、企業希望豐富投資渠道。這也使得民間收藏和鑒定日漸活躍起來,專家們的民間影響力也逐漸增強。因為文物鑒定的標準和話語權掌握在少數有專業知識的專家手里,專家們將直接影響著投資趨勢、經濟行為和市場秩序。雖然,相信絕大多數專家能恪守職業道德,但缺乏法律的約束,“相信”也會打折。如果具有重要學術身份的專家,熱衷于民間的有償鑒定,讓學術活動變為商業活動,其患無窮。這些,都應有法規的約束。否則,巨大的經濟利誘下,從業人員良莠不齊,亂象叢生,最終傷害的還是整個行業。因此,有必要確立一條新的行規:文物專家只問真偽,不管價值。一件文物值多少錢,交由市場去說了算。如此,則可以救專家于誘惑,還文物以安寧。
有法才有天,權利一定要和責任掛鉤,才能發揮正面作用。知識也是這樣。當知識成為一種專有權利時,約束也應隨之而來。在一個由物質匱乏進入到物欲膨脹的社會轉型期,法律法規是對他人財產和權利的保護,也是對自我權利和價值的保護。
收藏越來越熱,世態越來越復雜,詳細適用的民間文物鑒定法律法規越早出臺,文物事業的發展才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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