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預測(26)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背景材料】
近日,隨著某公務員打罵自己父母事件被廣泛關注,公務員的“德”又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有人認為,打罵自己父母屬于“私德”,公權力不應過分介入。
【相關評論】
但事實上,公務員的道德具有比較特殊的社會屬性,我國傳統選拔政吏的標準就是“尚賢重德”,而現代社會中如果公務員道德缺失,影響到的不僅僅是個人和家庭,還對社會有示范效應,影響到公權力的正確行使,甚至影響執政黨的形象和威信。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務員的私德一點兒也“不私”。
【熱點評述】
公務員的“德”具有自身的職業屬性。公務員的道德要求要高于一般大眾,其職業責任決定了其道德不僅要服務于國家上層建筑的建設,還要恪守職業操守,注重品行修養,為公眾作出表率,這一點是各國公務員的共識。選擇從事公職,就意味著要讓渡出一部分私權利,所以公務員的公德與私德互為表里,難以分割。一些國家已經嘗試將公務員道德法制化,公務員違反道德的行為可以按照法律追究相應責任。我國的《公務員法》明確要求,公務員不得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并且將其作為公務員履職盡責的重要考核內容。打罵自己父母本身就是違反社會公德的事,發生在公務員身上更加有悖于公務員的職業精神和行為準則,公共部門有權利也有義務進行教育引導和管理約束。
公務員的“德”體現黨的執政理念。“黨管干部”是我們黨一個重要的組織原則。公務員是黨的領導干部的基礎群體,“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也是選拔公務員的重要依據。胡錦濤同志在今年“七一”重要講話中指出,要堅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眾、以德潤才、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在各種考驗更加嚴峻、更加復雜的新形勢下,公務員作為黨和國家公共事務的管理者和實踐者,只有具備更高的道德水準,多一些道德擔當,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才能引領時代精神和文明新風,擔負起建設和諧社會的重任。
提高公務員的道德水準,關鍵要健全“德”的考察、評價和養成機制。2012年度國家公務員招考將加大對考生“德”的考察,更加凸顯了公共部門對公務員的道德品行的重視。不可否認,“德”的評價本身有難度、不易操作,不能大而化之,也不能錙銖必較。一方面要制定科學易行的考察指標和權重,把公務員的“德”考準考實,另一方面要制定明確的職業準則和道德規范,加大制度約束和懲治力度,防止權力產生的道德異化,同時要引入社會公眾力量,加大對公務員違反道德行為的監督。
【一句話點評】
要注重全社會的道德養成,引導人民增強道德判斷力和道德榮譽感,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在全社會形成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