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出臺市直公務員通用能力席位標準
來源:鄂東晚報發布時間:2011-11-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昨日獲悉,市委、市政府近日轉發了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黃岡市市直機關公務員通用能力席位標準(試行)》。這是提高我市公務員管理科學化水平、推進治庸問責工作的重大舉措。
此次出臺的標準適用于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執行),標準分為處級、科級、科辦員三級,主要涉及學習能力、政治鑒別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表達能力、依法行政(辦事)能力、身心健康與調適能力等12項指標。分級能力要求初任或科辦崗位“適崗入門”,主要側重于工作執行和服務基層能力;科級崗位“行家里手”,主要側重于組織管理和依法行政(辦事)能力;處級崗位“專家權威”,主要側重于科學決策和依法行政(辦事)能力。今后,能力席位標準將與公務員平時考核、履職問責、教育培訓、表彰獎勵、選拔任用等管理工作緊密掛鉤,以提升公務員管理水平。
我市組織、人社部門將組織市直各單位填寫報送能力席位書,逐一審核匯總,建立市直機關公務員能力席位標準信息庫,作為公務員考錄、履責督查、績效記載、考核、評價、培訓、問責、獎懲任用的依據,建立和完善加強公務員能力和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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