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事業單位如何應對倔強的蘿卜?
來源:人民網發布時間:2011-12-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務院法制辦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規定,事業單位根據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績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應當公開招聘。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11月24日中國新聞網)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意見稿”除了規定公開招聘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以及考試考察主要內容外,還明確了公開招聘的程序。其中包括制定計劃、發布信息、審查資格、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顯然,這些都是保障公開招聘公正公平和透明公開所必經的程序,但要從源頭上防范“蘿卜招聘”,相關監督機制必須跟進,保持全程監督不放松。“蘿卜快了也洗泥”,不能因為“凡進必考”,又有了法定程序,就忽略對考試考察等各個關鍵環節的盯防。
以“蘿卜招聘”為典型的事業單位違規招聘,已經成為備受關注的公共事件。今年4月份,中組部、人社部公布曝光了五大事業單位違規招聘案例。據11月24日《京華時報》載,江蘇省泗陽縣近期舉行的事業單位招考中,一個職位的筆試成績前四名座位連號。并且此次招考筆試時間為11月19日,面試時間是20日,遭到網友質疑掩人耳目、速戰速決。泗陽招聘小組稱,其中3名考生確有舞弊行為,成績被取消。負責此項工作的人才中心主任被停職調查。盡管這一事件正在進行調查,真相尚未見底,但是它折射了事業單位招聘中的亂象。“內部招聘”、“人情招聘”、“舞弊招聘”等事件頻發,特別是“蘿卜招聘”暴露了個別官員權力自肥、蔭妻澤子和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損害了公開招聘的公信力,造成了惡劣影響。因此,在事業單位招聘中必須將監督機制列入“條例”的重點內容。
從源頭上遏制和防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的不正之風,關鍵“給蘿卜洗泥”,不妨通過立法予以制約并保障監督機制的執行力。“不為蘿卜不拔菜”,大凡搞“蘿卜招聘”的都是與官員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的,應規定相關參與招聘工作的官員根據自身情況,提前申請回避。對無直接親屬關系、受人之托的,應事先向組織備案。凡是應回避未申請的,“條例”應明確相應的行政責任予以問責。
其次,應規定監督部門同期介入招聘,事先對招聘計劃、參與招聘的官員進行細化監督,對報名考生參與審核其報考資格,防范“量身定制”;對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進行現場盯防,建立網絡信息搜集和快速反應機制,鼓勵網民監督和舉報違規招聘行為,確保網民質疑在第一時間得到受理與回應。發現問題,立即查處,及時公布處理結果,督促糾正。必要時,可采取交叉監督、明查暗訪等手段,對招聘過程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露頭就查,處理于萌芽狀態。再者,規定由考生家長組成第三方監督委員會,看住招聘全程,發現疑點立即報告相關部門。始終對違規招聘保持高壓態勢,讓違規者受到嚴懲,以擠壓玩貓膩的空間。唯有此,才能建立起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選拔新進人員的制度框架,保障事業單位進人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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