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育學考綱第六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23 14:25:27
第六章 教學(上)
第一節 教學的意義與任務
一、教學的概念
教學是教育目的規范下的,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一種教育活動。
教學,是學校進行素質教育的基本途徑。
二、教學的意義
教學的意義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教學是傳授系統知識、促進學生發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第二,教學是進行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實現培養目標的基本途徑。
第三,教學是學校工作的中心環節,學校工作必須堅持以教學為主。
三、小學教學的任務
(一)引導學生掌握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發展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
(三)發展學生體力,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
(四)培養小學生高尚的審美情趣,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學的世界觀基礎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