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三項控制知識點輔導55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06
項目管理與監理
機構性質監理是業主、承包商之外獨立的第三方,他接受業主的委托,根據業主需要監督工程項目,但主要是施工階段。聘請監理是國家的強制要求。監理的中心任務是協助業主實現建設工程的總目標,即控制項目的建設進度、質量和成本三大目標,但通常以控制工程質量為主,包括使用材料的質量和施工質量等。
監理比較注重項目的微觀事項,如檢測現場質量并看它是否符合規范、文件和手續等要求。
項目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延伸,站在業主的一方,代表業主管理項目的各個方面,從施工前的設計、招標再到施工階段。項目管理公司的核心目標是幫助業主通過管理工期、成本、安全和質量等項目的各個方面而實現交付成功。
項目管理相對于監理而言比較宏觀,它更注重項目的規劃、管理/控制方法等。
項目需要情況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如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等。
而項目管理是由業主根據需要而選擇的一種交付方式,沒有任何硬性規定。
參與工作傳統意義上的監理是指施工監理,一般只在施工階段介入,直到竣工。其主要職責是監督項目的質量與進度,包括: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工程開工申請、工程材料與半成品質量檢驗、隱蔽工程分項(部)工程質量驗收、技術復核、單位工程與單項工程中間驗收、技術經濟簽證、設計變更處理、現場協調會及會議紀要簽發、施工備忘錄簽發、施工現場緊急情況處理、工程款支付簽審、工程索賠簽審等。
項目管理公司代業主管理項目的各個階段,從項目最初的設計到施工階段,直到整個項目全部結束,其職責包括:
施工前期:對項目的范圍和總體狀況達成一致后準備項目任務書;為業主所選用的設計顧問建立標準并對其進行管理,包括準備專業服務協議等;準備成本規劃和預算評估,并在整個項目中報告成本控制方案;準備整體規劃進度;就價值工程和項目可建性等事宜向業主提出建議,以最低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價值;管理設計進程;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絡協商;制定采購戰略,管理總承包商的招標過程,與業主協商并推薦合適人選,并準備商業文檔;整合設計文檔,編入合同。
施工階段:在施工期間監督和管理總包商和顧問;控制成本、時間、質量和安全,制定補救規劃,并為整個項目期間的會議準備常規項目報告;控制進度,以符合目標日期;準備項目會議和報告;項目竣工管理。
一些項目管理公司會根據特定的業主或項目提供進一步的管理服務,比如:準備商業評估,就項目財政進行協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