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17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09
「問題」2.監理規劃的內容有哪些不妥之處?為什么?如何改正?
「解答」
(1)因監理目標不明確(1分),所以監理目標不妥(0.5分),應按三個標段(合同段)的承包合同分別列出各分解控制目標。(1分)
工程項目分為三個相對獨立的標段,每個標段都應獨立的編制監理規劃,每個標段都應該有自己的監理目標。
(2)監理內容中第1條不妥(0.5分),因施工合同已簽訂,不應將招標列入本監理規劃中(1分)。該條可刪除(1分)。
從題目背景“由三家施工單位分別承包,承包合同價分別為3652萬元、3225萬元和2733萬元;合同工期分別為30個月、20個月和24個月。”可以判斷,施工合同一經簽訂,就確定了承包合同價和共同工期。因此協助業主組織施工招標的工作已經完成,就不能再放在施工階段監理規劃里面了。
監理內容中第2條不妥(0.5分),因審查概算是設計階段的工作內容,不應列入本監理規劃中(1分)。該條可刪除(1分)。
根據建設程序和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可知概算是在初步設計階段或擴大初步設計階段完成的工作,題目中的背景已經是施工階段,因此審查概算就不能放在施工監理規劃里面。
「問題」3.監理合同的專用條款內注明的委托監理工作的范圍和內容,從其性質而言屬哪一類監理工作? 作為監理人必須履行的合同義務包括哪幾項工作? 由于以上事件和工作導致監理人的工作量和工作時間增加,分別說明所增加的監理工作是屬于正常、附加、還是額外工作?是否是監理人應完成的監理工作?
「解答」
監理合同的專用條款內注明的委托監理工作的范圍和內容屬正常的監理工作。(1分)
監理人必須履行的合同義務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0.5分)、附加的監理工作(0.5分)、額外的監理工作(0.5分)。
正常的監理工作有:6 (0.5分);附加的監理工作有:1、(0.5分)2、(0.5分)3(0.5分);額外的監理工作有:4、(0.5分)5(0.5分) ;1—6項中產生的監理工作均是監理人應完成的監理工作。(1分)
根據《監理合同》
“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屬于非監理原因導致的監理業務受阻,是附加工作。
(2)屬于增加工作量,是附加工作。
(3)屬于監理業務暫停,是額外工作。
(4)屬于非監理原因導致監理工作持續時間增加,是附加工作。
(5)屬于監理業務暫停后恢復監理業務,是額外工作。
(6)屬于施工合同規定的隱蔽工程驗收程序要求必須完成的工作,是正常工作。
「背景」某承包商于某年承包某外資工程項目施工。與業主簽訂的承包合同的部分內容有:
1.工程合同價2000萬元,工程價款采用調值公式動態結算。該工程的人工費占工程價款的35%,材料費占50%,不調值費用占15%.具體的調值公式為:
式中:A0、B0、C0、D0、E0——基期價格指數;
A 、B 、C 、D 、E ——工程結算日期的價格指數。
2.開工前業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價20%的工程預付款,當工程進度款達到60%時,開始從工程結算款中按60%抵扣工程預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進度款逐月結算。
4.業主自第一個月起,從承包商的工程價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質量保證金。工程保修期為一年。